中纪委曝光147件违反八项规定案 湖北有8案件上榜

18.08.2014  10:28

  中新网8月18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8日公布8月11日至17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4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具体如下: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丰台区科技馆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29日至7月11日,丰台区科技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使用课题经费中的差旅费变相公款旅游。丰台区纪委决定,给予丰台区科技馆馆长兼党支部书记潘群英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王少忠公款购买月饼问题。2013年9月中秋节前夕,王少忠用本单位公款购买月饼30盒,作为节礼发放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本单位管理人员。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纪委决定,给予王少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东丽区新立街办事处副主任祁玉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新立街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魏建明给予诫勉谈话。

  2.滨海新区杨家泊镇辛庄村村委会主任崔云柱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辛集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同波,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廊坊市霸州市信安镇信访办干部郭志刚,违规兼职取酬,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大同市矿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彤违规借用执行案件当事人交通工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忻州市保德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张旭东公车私用、驾车肇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吕梁市兴县工商局蔡家崖所所长杨利利,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长治市屯留县南浒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国平安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补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