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工商局抓好“约谈函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4.09.2015  10:33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黄冈市工商局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函询和约谈制度,有效强化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党风廉政建设增添保障。

一、明确范围类别,突出针对性。 今年以来,黄冈市工商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对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了约谈和函询的情形、程序、类型、纪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根据问题的性质选择进行约谈或函询以及对象。如对思想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实行廉政约谈;对履职失责的干部,实行工作约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实行信访约谈。对群众反映或者执纪监督中发现领导干部有关违纪问题线索,对该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用发函的形式由本人作出解释说明。通过有针对性的约谈、函询措施,有效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二、明确程序规范,突出实效性。 为确保约谈和函询工作发挥监督时效,该局进一步规范约谈和函询的相关程序。9月2日,该局纪检监察机构对县级局纪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问题开展约谈。约谈过程中,县级局纪委书记谈了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看法态度、工作打算,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在分析存在的问题时,做到了不回避、不推诿,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客观分析;在谈整改落实时,做到思路清晰、办法得力。严格执行报批、告知、备案等程序。详细梳理对象的问题,以规范统一的文书格式做好记录,确保达到函询制度规定的纪律要求。

三、明确落实要求,突出长效性。 按照制定的《办法》要求,约谈和函询结束后,该局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督办,对约谈和函询对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对于通过约谈和函询后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的,对被约谈单位主要和分管领导,坚决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9月2日约谈结束时,黄冈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瑞华同志进一步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县级局纪检组(纪委)要按照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抓好落实;二是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以身作则、以身示范;三是要配好配强监察室主任和纪检监察干部;四是要认真做好监督责任落实的痕迹管理;五是要把此次约谈情况向县级局党委汇报,传导好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