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部署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

03.03.2016  13:05

  冬去春来,春耕农忙季节悄然来临,农资市场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新一轮“红盾护农”行动。

  重农固本,安民之基。多年来,省工商局把“红盾护农”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扣“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摸底排查清底数。 全省各级工商局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契机,强化“经济户口”管理,全面清查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农资经营者台账,做到“心中有数”,目前,全省有农资经营主体25423户。 二是打击假劣保质量。 各级工商局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各级工商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经营者为重点,加强“靶向式”抽检,2015年,全省组织农资商品质量抽检4100个批次。根据农资商品质量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工商部门日常检查发现的情况,依法查处农资市场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广告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2015年,全省共检查农资经营者50615户次, 查处农资案件4638件,案值2639.78万元。 三是建立制度强监管。 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者“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公示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2015年,被列入省级“重点监管名单”的农资商品21个,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公示“农资经营示范店” 10000余户。 四是消费维权调纠纷。 依托工商部门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实施12315农资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通过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工商提示牌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农资消费维权渠道,耐心、热情调解农资消费纠纷,保障农民合法权益。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涉农投诉1031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96.48万元。

  近日,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局及时掌握和研究新形势下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经验,切实解决农资市场监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突出“四个强化”,确保2016年红盾护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一要强化农资经营主体责任。 继续深入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公示活动,促进完善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重点监管名单”工作制度。 二要强化农资市场日常监管。 突出重点区域,积极开展“靶向式”抽检,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突出农忙时节,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网络售假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要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技术支撑。 抓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推动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广泛应用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 四是强化红盾护农行动组织落实。 各地工商局要切实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层级责任制,切实把红盾护农行动列入日常工作重点,细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