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十个一律”争做湖北省从严治党示范县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小萍、通讯员毛红平)昨日,红安县召开从严治党动员大会,以1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开场。
“村干部用村集体公款为个人购买14769元的养老保险,判处贪污罪、有期徒刑2年,并追缴违法所得。”“红安三中教师违规摆升学宴,分别给予教师本人、校党委书记、校长行政警告处分。”……从严从重的处分结果,让主会场和分会场上万名党员干部震惊。
“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治起,争创全省作风建设根据地,争做县级从严治党示范县。”会上,黄冈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余学武当场解读《中共红安县委关于新形势下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若干意见(试行)》。
《意见(试行)》系全国首份县级层面全面系统部署、研究从严治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起草专班多次求教省内专家、在基层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历时一个多月打磨出炉。
《意见(试行)》被称为县级最“严”治党意见,“十个一律”硬招治党:对不抓党建、抓不好党建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律严格追责;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担任领导职务;对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的党员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纪律责任;对不讲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党组织一律改组,主要负责人免职、班子成员降级使用;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对“带病提拔”干部和管理干部不严、教育干部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倒查追责;对改进作风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立案调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上查一级追责问责。对在查处过程中打招呼、说情的据实记录在案,对不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予以问责曝光;对在公众场所散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作为造成事业损失或重大不稳定事件的,一律先停职再立案调查处理;对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漠视群众诉求,当“太平官”、“混官”、“庸官”、“懒官”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立案调查处理,并点名道姓曝光;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从严追究党员干部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不正确对待监督、不接受监督,不密切联系群众,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党员干部,一律调查处理。
县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万小勇表示,严教育、严措施、严关爱,《意见(试行)》多项内容为全省首创,以管用、严厉的制度体系,确保从严治党执行有力、落实有效。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