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息纠纷 多方调解促和谐——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李家河镇位于宣恩县最南部,与湖南省龙山县和恩施州来凤县、咸丰县接壤,有“一脚踏两省,鸡鸣闻四县”之说。该镇下辖40个行政村,35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李家河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在仅有1名法官1名书记员的人员配备下,立足司法审判工作,以“一站式”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主动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辖区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该庭2018年结案119件、 2019年结案141件、今年1-9月结案137件,年均结案率达98%以上、调解撤诉率达90%,2018年以来仅有2件案件上诉,无一被改判、发回重审。
一、智能化应用提效率
积极拥抱“互联网+”新时代,综合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在线视频调解室、互联网科技法庭、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等多种智能化网络平台,大力推行“云庭审”“云调解”“云送达”。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取向,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沟通了解案情,通过在线制作开庭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法律文书,实现案件快审快结。1-9月,该庭网上办案103件,占已结案件的四分之三,电子送达219人次。如办理的3件因新型网络APP贸易而产生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因标的额较小(小于当事人来法庭的路费)、当事人分散(跨越安徽、浙江、广东等几省)且疫情限制等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通过互联网进行“云诉讼”,真正做到立案诉讼不出门、矛盾化解不出门、文书送达不出门。
二、多部门联动解纠纷
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纽带,把“法院-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当事人”三者有机统一,集合多方纠纷化解资源,打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该庭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40个行政村调解委员会建立紧密的联防联调网格,与镇综治中心签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形成了“1+3+X”(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各个调解委员会)和“1+N”(法庭+各个调解组织)多方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并先后组织开展三场专题培训,参训人数近200人,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今年3月开展联防联调以来,该庭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00件,成功调解99件,矛盾化解率达99%。如办理的张某1与张某2土地及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由该镇综治中心牵头,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多个矛盾纠纷得以同时化解。
三、“四到”调解法促效果
针对矛盾纠纷愈加多元化、复杂化特点,该庭自创“四到”调解法,促进案结事了。一是“腿到”。在调解地点上,变“坐堂审案”为“上门办案”,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场坝、村委会,选择倍受村民关注的赡养、抚养、相邻权关系等纠纷,巡回开庭调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二是“耳到”。在调解途径上,通过基层组织和亲朋、家族、团邻关系,掌握第一手信息,在更多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同时帮忙找寻被告进行送达,更易找到调解突破口。如朱某与谢某离婚纠纷一案,法庭根据村干部提供当事人孩子参加高考的信息,从孩子学业和以后发展切入调解,得到双方认同,最终和好结案。三是“嘴到”。在调解时间上,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采取全天候方式配合当事人空余时间,但调解过程往往不能一帆风顺,且由于多数当事人在外务工,仅中午或晚上九点以后才有空,给当事人做工作花费几个小时、一天甚至几天都是常事。四是“心到”。在调解方式上,坚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突出真情实理,不厌其烦寻找双方契合点,最终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如夏某等8位农民工讨薪系列案,因原告均年逾花甲且文化水平低,只能口头起诉,法庭立案后多方打听联系到远在云南省的湖北巴东籍被告田某,又因田某在云南省边境务工,不方便到庭应诉,且白天在山上工作无信号,法官多次在晚上九点以后与其电话、视频沟通,历时近一个月,田某终将拖欠的劳务工资支付给夏某等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