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4年累计拨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资金637.4亿元

04.08.2014  10:57

  近期,中央财政拨付2014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二期资金23.5亿元。2011-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天保工程二期资金637.4亿元,平均每年拨付159.35亿元。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期限为2011-2020年。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大幅度提高了森林管护费、社会保险补助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等补助标准,有力地保障了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为解决林区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财政切实完善补助政策。2012年,中央财政增加天保工程二期一次性补助资金50.57亿元,支持解决林区安置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困难问题;从2014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在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中央财政新增资金用于保障林区社会运转和干部职工基本生活。

  下一步,财政部将与国家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对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并研究进一步完善政策,确保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