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举行全省国土、地质、测绘系统处级干部《问责条例》等知识考试

01.11.2016  13:06

        10月29日,全省国土、地质、测绘系统举行处级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三个问责办法集中考试,厅领导宣读考场纪律,负责监督考试,维持考场秩序。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由驻厅纪检组人员统一保管,现场分发、收回,统一组织阅卷。

        考试结束后,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猛接受了湖北卫视采访,他强调,要采取自学、授课、考试等多种方式促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三个问责办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真正做到学习入心入脑入髓,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打造国土资源系统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