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会”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之二: 湖北: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30.01.2016  01:29
  

     

图为全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业务竞赛现场

  

图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竞赛现场

  

图为郧西县检察官为农户追回惠民资金

  

图为宣恩县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图为人大代表参观12309举报电话办公现场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一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贯彻平安湖北建设要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1097人,提起公诉44788人,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依法惩治  化解维稳风险隐患

  岁末年初,往往是恶意欠薪案件高发期。日前,竹山县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因恶意欠薪66万元,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竹山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8年,刘某在竹山县某镇注册成立了某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开始,刘某以公司经营不善,没钱支付工资为由,先后拖欠45名工人工资66万余元,工人们多次催要无果后,屡次到县、镇政府和人社、信访等部门投诉、上访。2015年7月,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劳动保障限期改令书》,要求刘某的公司限期支付工人工资,限改指令书到期后,刘某仍未按照要求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县人社局遂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立案审查后,向该县检察院提请批捕刘某。

  2016年1月6日,竹山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经查实,刘某名下有豪车、有大型工程机械,完全有能力支付劳动者工资,鉴于其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已近两年,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六第一款规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依法决定批准逮捕。

  恶意欠薪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加大对恶意欠薪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权益。

  过去一年里,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捕了某服饰有限公司法人孙某,孙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支付所欠工资;黄石市检察机关向恶意欠薪宣战,依法办理了喻成斌、章晓曦、李国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共为8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款42余万元;襄阳市检察机关共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捕38人,5人因“恶意欠薪”触犯法律被起诉并判刑……

  打击恶意欠薪刑事犯罪,只是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化解维护社会治理风险隐患的一个侧面。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反分裂斗争,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严惩“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安等部门建立对严重刑事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84人,起诉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10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12509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大对非法集资、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31人,促进法治经济建设。严惩拐卖儿童、性侵幼女以及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

  宽严相济  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张阿姨:祝您生日快乐!”去年10月的一天,一条普通的祝福短信从广东发送到了湖北。发短信的是“95后”男孩程辉(化名),而这位张阿姨是鹤峰县检察院检察官张申蓉。

  2013年10月的一天晚上,程辉在鹤峰县一处停车场,看见一辆摩托车上的钥匙未拔走,便自行将车开走。2014年12月5日,程辉被公安机关抓获。12月8日,该案被移送到鹤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张申蓉正是此案的承办人。

  通过查阅卷宗、走访调查,张申蓉发现,程辉出生在一个父母没有固定收入的普通家庭,自幼缺少关爱和管教,2012年高中毕业踏入社会后,不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反而沾染上了不良习气。出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帮助,鹤峰县检察院在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程辉本人及其父母的意见后,对程辉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至2015年6月21日。考验期间,张申蓉始终惦记着程辉,在程辉找工作时给予他鼓励和相关咨询。终于在2015年7月3日,程辉成功应聘了深圳市某小区保安的工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张申蓉曾随口说起自己的生日,这被程辉深深地记了下来。于是,在她生日前夕,已经在深圳顺利工作的程辉通过这条简单的短信,将祝福送到了张申蓉手中。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全省检察机关一以贯之的理念。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该严则严的同时,做到当宽则宽,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决定不起诉1738人。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对134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通过“检校共建”等形式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新增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6个。

  充分履职  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我有一件事情要反映。”“不要急,慢慢说,我们尽量帮您。”这是老河口市检察院控申接待窗口最常听见的对话。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该院控申部门在2015年开通了受理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受到群众欢迎。 

  去年10月8日,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该市张集镇留守妇女赵某就来感谢检察官。去年1月26日,赵某曾来到该院控申接待窗口诉称:1月19日夜里,同村的罗某用木梯翻窗进入她家二楼卧室,欲行强奸,她惊醒后大声喊叫拼命挣脱,罗某从窗户跳出逃跑。案发后,该市公安局仅对罗某处以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

  控申科长曾繁富凭借30多年的检察业务经验,认为该案可能构成强奸罪(未遂)。控申科及时召开科室会议专门研究分析案情,认为该案涉嫌犯罪,于是将该案纳入“绿色通道”办理机制。随后,控申科将线索分流至侦监科开展立案监督。

  经过详细调查取证,该院于2月28日向老河口市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老河口市公安局并没有提供不予立案的充分理由。该院遂于3月11日发出《通知立案书》,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后该院依程序以强奸罪对罗某批准逮捕,罗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近年来,老河口市检察院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以案管中心和接待受理中心为平台,大力加强“绿色通道”建设,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该院在门户网站开通受理平台,群众可在网上进行举报、控告、申诉、投诉。控申部门将受理事项及时导入综合受理系统,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依法按期办理。案件办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类案件,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和答复内容录入综合受理系统,当事人可通过12309电话、查询机、手机短信和外网“受理查询中心”平台,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做好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该院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撤销案件法律文书,除涉及国家机密和隐私外,一律在外网法律文书平台公开。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许多院还在官方微信上开通了“检察服务”栏目,其中包括“网上举报”“律师预约”和“重要信息查询”等内容。手机用户只要搜索该院微信公众号并加以关注,就能通过手机直接了解相关检察资讯并接受网上服务,大大方便了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交流。

  开通“绿色通道”化解信访难题,是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黄赌毒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利用“伪基站”、“假网站”等实施的造谣传谣、盗窃、诈骗等犯罪。全面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22426件次。深入学校、机关、社区、农村、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利用官方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法治能量,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实效性,促进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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