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精神病女孩被关5年 难解之痛引发社会关切
图为:琪琪被父亲从被关小屋抱出,送往医院救治
图为:黄威被关在这个铁笼多年
楚天都市报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咏 中国青年报记者雷宇 实习生马慧娟)因患有精神疾病,孝昌县24岁女孩琪琪被父母关在废弃屋内达5年之久。2月25日,记者与多位爱心人士一道将其接出并送往医院治疗(详见本报2月27日A05版)。
琪琪获救了,可是在全国,和琪琪一样的重性精神病人还有1600多万,他们当中很多或因家庭无法及时就医,或因有暴力倾向被锁家中。而仅仅依靠“网友曝光后解救”的偶然性,显然无力解决这一社会难题。
近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联合中国青年报记者再度调查琪琪被关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试图寻找一个解救类似事件的突破口。
案例
精神病女孩被关了五年
认识琪琪的人都说,这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对于其被关的原因,琪琪的妈妈叶某说:“实属无奈之举。”
叶某介绍,琪琪1991年出生时,他们在武汉务工,遂将女儿带在身边,并让她在武汉上小学。琪琪13岁时,出现了让人担忧的情况。她的情绪容易激动,一激动就会摔东西。2007年,琪琪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他们将她送到孝感市康复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她患了精神分裂症。
叶某称,她和丈夫曾数次将琪琪送往孝感康复医院和武汉市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但她的病情始终没有好转。“她发起病来就脱衣服往外跑,刚帮她穿好衣服,她就开始撕,撕了衣服后又往大街上跑。还拿砖头打人,就连她的亲弟弟也不放过”。
“她患病后,不喜欢穿衣服。此外,只要看不顺眼的,她就会攻击。我们一怕她伤人,二怕她光着身子到处跑。”叶某说,由于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医药费,他们不得已将琪琪关在屋子里,之后到孝感市务工,由老人在家照顾生病的女儿,这一关就是5年。
窘状
患者解锁后又被关起来
因患上精神疾病且有暴力倾向,家人无奈将病人锁住,这样的例子在孝感还有很多。
去年11月,楚天都市报记者曾在安陆采访过精神病患者被铁笼锁住6年的事件。这名患者叫黄威。由于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他跟着80多岁的爷爷奶奶一起住在破旧不堪的瓦房里,房里没有一件家电。孙儿患病后无钱治疗,加上经常伤人,爷爷奶奶只得将他锁在铁笼中。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解锁的精神病患者,都源自同一模式——网友发帖,爱心人士关注,解救送医。然而,这种例子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一直关注这一群体的孝感义工联会长鲁锋告诉记者,2013年,孝感义工联曾经争取到省民政厅的10万元帮扶资金,专门救助这些精神病患者。那一年,他们在全孝感救助了50余名精神病患者,其中4人是被锁在家中的。
令鲁锋没想到的是,很多精神病患者经解救送医,治疗好转后出院回家,结果没多久病情复发又被锁起来了。
孝感市云梦县的王某就是一个例子。王某14岁后患有暴力倾向,由于无钱医治家人将他关在小屋。2013年11月,义工们将其送往孝感市康复医院,在医院治疗两个月后,王某病情有所好转,生活基本能够治理。今年初,鲁锋再次回访时,发现王某因病情复发又被关起来了。
声音
照顾病人更需爱心耐心
孝昌的琪琪关在家中5年,其实孝昌县白沙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做工作,但都被其父母拒之门外。白沙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有相关的救助政策,新农合医保也能报销很大一部分医药费,但是缺少家属的配合,政府也无能为力。
而很多家里有此类病人的家庭,出于“面子”,基本上都是偷偷地治偷偷地关,这让基层政府难以掌握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的数量。
孝感市康复医院的工作人员介绍,每年该院都会接收一些解锁的精神病患者,这些患者大多来自农村。“其实根据新农合,医疗费能够报销60%以上,但是每个月七八千元的治疗费,报销不了的部分也是很大一笔钱,很多农村家庭负担不起。”
除了财力不济,很多时候更是缺乏耐心和爱心。曾经被中央电视台报道过的大爱母亲涂艳芳也是孝感人,她的两个儿子都患有精神分裂症。涂艳芳为了照顾儿子,她从医生那里借来《精神医学》、《精神病护理》等医学书籍悉心学习,配合药物治疗,两个儿子逐渐康复。去年底,其中一个儿子学会按摩,成功找到工作。
面对采访,涂艳芳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精神病人需要社会的关心,拥有爱心和耐心,精神病患者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逐渐好转。
困境
长期管教问题难以解决
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孙抱弘对十年前亲历的一件事记忆犹新。
在上海的地铁上,孙抱弘发现一起把未成年人弄残强迫其乞讨的个案,他给相关的机构打了一圈电话,但是没有一个愿意来管。“这种孩子明明需要保护,但就是没人出手,问题出在哪?”
后来,孙抱弘才发现,这样的孩子救下来后,有关机构只能管他3个月,3个月之后不知道怎么办?“长期保护的问题没有办法解决。”
对于琪琪被禁锢5年的遭遇,孙抱弘看到了同样的困境:“我们相关保护的法律早就有了,即《精神卫生法》,但是没有细则,也就意味着,很多保护的措施没有办法落到实处。”
在孙抱弘看来,这个问题要用系统化、整合性的办法去解决,政府、立法、司法、教育、社会服务机构都跟上,配套起来解决问题,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仅仅靠某一个机构、某一个地方孤立地去解决,是不可能的。”
卫生法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卓小勤认为,在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以亲属的监护责任为主,实行的是“家庭为主、政府为辅”的模式。这种做法虽然符合我国的传统习惯,但实行起来很困难,“主要障碍在于许多家庭没有财力和精力负担起对精神病人的长期管教。”
支招
化解病患之痛须政府给力
卓小勤说,在精神病人的管教与治疗这个世界性问题上,许多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方面,他们在立法中,对于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明确规定有权强制治疗;另一方面,对于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费用由国家支付。
“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权益保障,在我们国家,还是很薄弱”,中国政法大学解志勇教授记得《精神卫生法》出台时的一个数字——比较严重的患者有1600万。
解志勇说,《精神卫生法》出台后,很好地解决了疑似精神病、被精神病的问题,就是保护疑似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但是对真正的精神病人,尤其是家庭比较贫困的精神病人,他们的治疗康复权,缺乏细致的安排。
根据法律规定,由县级有关部门对精神病人进行资助。在解志勇看来,精神病人治疗康复的费用,应该由政府成立专门的部门来监管,并且要出台细则,中央、省级政府、地市级政府、个人,承担多少,应该细化。
“这不全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应该有一个较为细致的比例,中央财政,应该承担更多。”解志勇认为,光靠仁心网友的曝光和捐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1600万人,究竟有多少个琪琪还没有得到治疗,我们并不知道。光靠偶然发现解救,解决不了问题。”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