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粮食局 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粮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25.08.2014  18:10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邮储银行各分(支)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积极实施全省“粮安工程”,践行普惠金融职责,充分发挥粮食行业优势和邮储银行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全省粮食经济与邮储银行共同发展,现就加强双方合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服务粮食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整合全省粮食行业和邮储银行的有效资源,探索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为从事粮食生产、收储、加工、销售等粮食产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增收创利的双赢局面。

(二)基本原则。遵循“服务粮食、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粮食产业各环节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共同打造粮食部门积极服务、邮储银行积极支持、粮食企业诚信经营、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致富的“政银企农”合作平台。

(三)主要任务。

1.  促进粮食经济全面发展。积极发挥金融在粮食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通过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职责,共同打造合作平台,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  践行“普惠金融”职责。充分发挥邮储银行网点优势,为全省粮食产业各环节的经营主体提供优先、优质、优惠、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邮储银行在粮食产业领域的金融服务全覆盖。

3.  不断探索粮食经济发展合作新模式。合作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粮食经济发展的合作新模式,不断夯实合作基础,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水平。

二、落实服务粮食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四)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在部分地区试行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金融产品创新,将粮食生产、收储、加工、销售等粮食产业相关的财产权利纳入抵质押范围,积极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  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互惠贷”,探索抵(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制度健全、诚信较好、经营状况好的粮食产业客户组成互惠担保基金,以信用贷款的形式满足客户资金需求。

(五)加大重点支持力度。提高政策支持针对性,每年选择一批粮食仓储物流企业、粮食购销企业、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优先提供信贷支持和综合金融服务;未来三年向粮食产业客户提供信贷专项额度支持10亿元以上,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上优于普通贷款客户。

(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进一步简化服务手续,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贷款办理效率,在为粮食产业客户提供信贷服务时遵守“八不准”规定,不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不收取额外费用,切实维护客户利益。

(七)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基层邮储银行支行与基层党组织开展合作,大力推进“双基双赢”合作贷款,为粮食产业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八)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加强征信宣传,切实提高粮食产业客户的信用意识。

三、建立服务粮食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

(九)搭建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粮食部门和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作双方要加强对粮食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掌握粮食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动态等,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时沟通客户经营管理和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各地应将双方合作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省粮食局和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

(十)优势互补,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各级粮食部门要发挥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及时掌握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客户,向同级邮储银行推荐;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产品优势和服务优势,向同级粮食部门推荐的客户推介现金管理、企业网银、企业贷款、商业票据贴现等金融产品,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便捷、专业的金融服务。

(十一)合作共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各级粮食部门和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结合当地粮食产业发展实际,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尊重企业意愿,明确双方职责分工,锁定重点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协作开展产品推介会、银企对接会、送贷下乡等活动,共同做好粮食产业相关客户的金融服务工作。

 

 

 

    湖北省粮食局      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