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加快转变粮食行政管理职能

31.05.2014  20:38

近日,湖北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意见》,加快转变粮食行政管理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强化服务和监督。

正确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解除国有粮食企业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依附关系,实现政企彻底分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粮食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好地发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着力于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着重在市场调控、储备管理、行业建设、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突出服务“三农”,着力于政策法规的执行,着重抓好粮食收储、储备管理、军粮供应、应急保供、流通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等工作。

      完善军粮供应体制。推进政事分开,强化军粮供应行政管理职能。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推进市县军供站点企业化、军粮供应市场化,探索建立新型军粮供应体制,不断提升军粮供应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适应“先照后证”的改革方式,在下放省级粮食收购许可认定审批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市、县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效率。落实和完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在地管理"。改革军粮供应站点年审办法,由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属地年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完善信息监测预警机制。深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调整现行“粮食”统计口径,推进统计职能整合,精简统计指标和报表。整合资源,健全粮油市场监测网络和预警机制,加强粮油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综合开发利用,建立高效、及时的粮食信息监测预警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