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粮食局:
《201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已经省粮食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201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要按照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认真贯彻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检查、粮食库存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为加快推进全省粮食流通能力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粮。进一步制定、修订和完善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业务能力培训,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现象。规范粮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加工和库存管理等活动的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质量检查,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
二、抓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结合已开展的审计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矛盾集中、问题突出地区和企业库存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库存管理重大风险警示制度、约谈制度,建立健全库存管理重大问题通报机制和重大违纪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机制。
三、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检查。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检查。适时开展“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打白条”“转圈粮”、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等违规行为,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加强粮油收购检查的层级监督,对重点地区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检查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对政策性粮食出库的检查。加大“出库难”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与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的沟通,及时掌握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和出库动态,督促承储企业自觉履行出库义务,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四、加强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继续贯彻落实省粮食局、 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的意见》(鄂粮发【2014】12号),加强与审计、财政、农发行协调沟通,建立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机制,定期通报信息,明确监管重点,形成监管合力。重点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审计,对审核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联合整改机制,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地方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五、加快建立粮食行业信用信息体系。按照省政府信用办、国家粮食局部署和要求,制定湖北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设全省统一的粮食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汇总系统。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制定粮食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守住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向后台监管、分类监管方式转变,为政府部门强化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政策扶持等方面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建立涉粮案件查处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来信、电话举报。注重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并查处涉粮违规行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政策性粮食购销、出库和库存管理,严重侵害种粮农民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涉粮案件查办承担主体责任,重大案件省、市(州)粮食局直接组织查办。加强案件督办,查办结果及时上报备案。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发挥教育、警示和威慑作用。继续做好案件卷宗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案件评审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力量、落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继续推进粮食执法重心下移,明确粮食流通监管层级职责,加强考核检查和通报,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稳定和加强监督检查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执法工具,保障工作经费。争取将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考核范围。
继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第五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推荐和审核工作。组织示范单位经验总结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
八、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以“贴近实际、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确保安全”为原则,合理确定演练的层级和规模,将实战演练与模拟推演相结合,集中指挥与分工落实相结合,市级演练与省里支援相结合,精心制定演练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通过演练,使各级粮食部门全面掌握应急预案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应急程序等内容,增强粮食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粮食应急处置能力,锻炼粮食应急工作队伍,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我省粮食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