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粮食企业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鄂粮办〔2014〕12号)
各市、州、县粮食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粮食企业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4]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全省粮食行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要求,继续联合公安消防部门深入组织开展粮食系统“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粮食企业安全防火工作。
各地在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全面细致地清查安全生产隐患。对企业的隐患要定人、定责、限时整改。全省粮油仓储企业春季出仓任务较重,更要周密做好粮食进出仓作业安全防范,严格操作规程,各类粮油仓储单位仓储作业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进行仓储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中要规范操作。作业过程中,企业一定要配备安全员并且必须系安全绳,必须设置系留装置,制定详细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处置。
附件: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粮食企业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http://www.chinagrain.gov.cn/n16/n1077/n447016/5007152.html )
湖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