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粮食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09.01.2018  07:50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作为局全部工作的行动指南,制定了孝感市粮食局贯彻落实《孝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领导机构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问题和工作措施。

二是联系市粮食局实际,转变工作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行政监督,深入查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执法机构建设,粮食执法体系基本建立。目前市、县两级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已100%建立,市局争取财政支持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全市经培训考试获执法证的人数达到126人,其中获得粮食监督检查证人数为79人,基本满足了持证执法的需要。执法体系的建立健全,为推动粮食行政执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取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2017年全市派13人参加国家局和省局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运用“互联网+”,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全覆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按照规范审批要素、简化审批手续、明晰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限的要求,加强行政审批的职权事项、流程、场所、管理及监督检查标准化建设。

二是建立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对权责清单实行依法、公开、动态管理,督促各县市区粮食局、局机关各科室按清单履职。

三是发挥好粮食部门管理职能作用。优化局机关机构设置,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要求,理顺局机关各科室职责关系。强化政府绩效管理,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价。

四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并公布“一单两库一平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强粮食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廉洁性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

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各县市区粮食局、局机关各科室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孝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拓展征求意见的形式和渠道。依托市粮食局门户网站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征求社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动态管理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充分调研论证。

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

五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工作机制,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局机关预算。

六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健全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党组作出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备查制度。

七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整合粮食行政执法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理顺市局与孝南区以及其他县市执法体制。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粮食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科学合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

三是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未经局党组及重大案件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和省粮食局备案。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机构人员执法责任,严格依法明确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设立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落实非案件相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着力加强政策性粮油监管和做好粮食流通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8月下旬开始,已完成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普查、市级督查、迎接省有关部门联合督查、综合汇总阶段工作。共涉及44家企业,69个库点,375栋库存,854577吨库存粮食。查摆出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储粮安全存在的具体问题311个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于2017年5月下旬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分为7个阶段全面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共涉及企业110家,查摆出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储粮安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359个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圆满完成了2017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根据《省粮食局 省财政厅 省农发行 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统一部署,我市集中4、5、6三个月时间,对全市纳入检查范围的1234670.3吨粮食库存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涉及35家企业86个库点。

四是做好政策性粮油拍卖出库专项检查和国家政策性稻谷消化工作。2017年共拍卖政策性粮油18.44万吨,督促和指导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政策,依法治理各种形式的“出库难”。

五是为保护农民利益,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最低收购价预案工作要求,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在地检查原则,对辖区内116家粮油收购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37个政策性粮油委托收储库点进行了重点检查。

六是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流通统计、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企业保持必要库存量及最低最高库存量等专项检查工作。

七是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共抽样检测原粮样品57份,其中地方储备粮样品3份,最低收购价样品54份,合格54份,水分超标3份,合格率95%,完成原粮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1%以上的年度工作目标。在9月对全市“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放心粮油”连锁店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样24个,对抽检样品质量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进行了检测,合格率100%。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市粮食局信息公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发挥局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政务公开。

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行政等行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等行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孝感市政府法制办 孝感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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