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指南》和《“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写参考大纲》的通知
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安工程”
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指南》和
《“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年)
编写参考大纲》的通知
鄂粮办〔2014〕28号
各市、州、县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的意见》(鄂政发〔2013〕54号),全面推进全省“粮安工程”建设,各级粮食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编制本地区“粮安工程”建设规划。为指导各地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省局制定了《“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指南》和《“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写参考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指南》和《参考大纲》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精心组织,科学编制“粮安工程”建设规划。各地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应于7月前完成,报送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后,正式发布实施,市(州)规划要报送省局备案,县(市、区)规划要报送市(州)粮食局备案。各市州粮食局在编写本地区规划的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使市(州)规划和县(市、区)规划有效衔接,避免出现“两张皮”的现象。
附件:1.“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指南
2.“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写参考大纲
湖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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