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设4类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

27.03.2015  10:28

          3月26日,甘肃省首台盾构隧道掘进机“黄河一号”在兰州正式下线。“黄河一号”由甘肃建投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总装,填补了西北地区空白。
          “黄河一号”前端配置可旋转式复合型掘进刀盘,可根据砂砾结构、岩石硬度等更换不同强度的刀头,开挖直径面为6.29米,掘进速度为每分钟8厘米。
          本报记者 李琛奇摄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董碧娟从今天举办的香山科学会议获悉:我国将设立4类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让基础研究在新的科技计划体系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和系统支持。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会上表示,基础研究作为提升国家源头创新能力最重要的载体,是高新技术的源泉,是科技创新的上游,在新的科技计划体系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系统支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继续围绕国家重大需求,着重支持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据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介绍,我国优化整合后的重点研发计划中,将专门设立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包括重大科学研究类专项、依托大科学装置研究类专项、重大科学前沿与学科交叉类专项、面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基础研究类专项等4类。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将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保持合理比重,稳定一批长期服务于国家目标的基础研究队伍。

  据介绍,对产业目标明确、可进行全创新链设计的重点专项,也将围绕总体目标,切实加强基础研究,为自主创新提供源头。对专项项目群中的基础研究项目,其申报要求、立项评议标准和考核验收等方面要适合基础研究的特点,区别于技术开发和应用类项目。国家将在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实行分类指导、评价和管理。

  据了解,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的建设布局,支持科研条件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