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 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 委员会(第四届)委员的通知

15.03.2017  19:38

各相关单位: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三届)(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自2014年组成以来,对加强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日常监测与评价,应对突发性药品、医疗器械群体性不良事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省编办关于规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益类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鄂食药监文〔2015〕38号)和《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鄂食药监文〔2007〕9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第四届调整并增加化妆品不良反应专业专家委员。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重新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心公众健康事业,积极关注和重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等监测工作;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医学、药学、化妆品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专业职称副高以上);

3、从事一线工作的专业人员优先;

4、我省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优先(见附件1);

5、积极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活动,具有敬业精神,能够承担并完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6、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家需来自于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哨点医院;

7、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指定的专家。

二、推荐名额

1、商请省卫生计生委推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3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名;

2、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推荐辖区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3名,委员推荐尽可能兼顾药、械、化三项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3.商请部省属医疗机构各推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2名;

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推荐2名,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推荐2名。

三、推荐方式

1、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指定名额,精心挑选、合理分配推荐对象,确定人选后,组织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于2017年3月24日前统一报送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局将根据推荐情况统一组织遴选。

2、所推荐人员经审查确定后,将发文确认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黄晖  027-87111625  13986240611

赵丽  027-87111625  13971135374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2: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突发性群体性不良事件应急处理专家推荐表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突发性群体不良

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李昌海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主任委员:

傅铁成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曹敬兰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委员:

王元廷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  玉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  静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易建刚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杜汉业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德建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尹先国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翁利胜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黄金星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朱洪波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李书华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代松

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姜  红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张立群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定天明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柯  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夏义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曹颖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刘  东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赵建平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王增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李  毅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刘学兵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曾宪玉

武汉市第一医院

 

李红霞

湖北省肿瘤医院

 

熊治国

湖北省肿瘤医院

 

余爱荣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辛华雯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李  罄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张金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医院

 

宋仕玲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医院

 

杨  健

湖北省人民医院

 

李  竟

湖北省人民医院

 

程真顺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袁玉峰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蔡  林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田正鉴

湖北省中医院

 

陈树和

湖北省中医院

 

黄  璞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吴方建

长航医院

 

夏世文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陈  明

武汉市普爱医院

 

宋红萍

武汉市普爱医院

 

陈锦华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彭  剑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龙  萍

华润武钢总医院

 

向德尚

潜江市中心医院

 

胡望明

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

 

叶能坤

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

 

张广琴

鄂州市中心医院

 

王  伟

鄂州市中心医院

 

刘  敏

鄂州市鄂钢医院

 

唐晓霞

孝感市中心医院

 

陈大奎

孝感市中心医院

 

张志伟

应城市人民医院

 

崔  洁

中国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

 

彭官良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王燕燕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侯  均

黄石市第二医院

 

张  松

黄石市中心医院

 

杜国安

黄石市中心医院

 

孙文武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别忠祥

天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艾志强

天门市中医医院

 

毛伟明

黄冈市中心医院

 

李火平

黄冈市中心医院

 

郝新春

黄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金军

咸宁市中心医院

 

徐旭燕

咸宁市中心医院

 

甘受益

咸宁市中心医院

 

谭  杰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渝军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邵  寅

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王启砚

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付联群

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喻雄华

仙桃市中医医院

 

赵吉平

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张  玲

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

 

杨群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张  晶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吴绍敏

恩施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向玉华

太和医院神农架林区医院

 

段晋宁

太和医院神农架林区医院

 

李华荣

荆州市中心医院

 

康勤红

荆州市妇幼保健院

 

徐传新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王启斌

十堰市太和医院

 

肖雨清

十堰市人民医院

 

李  斌

东风汽车公司总医院

 

高  平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监测中心

 

张胜春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杨卫东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章  激

襄阳市中心医院

 

潘  洁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黄德红

襄阳市中医医院


附件2: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突发性

群体性不良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第四届)委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手机

 

拟承担的

监测方向

□药品不良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化妆品不良反应    □药物滥用

 

(包括时间、学校、所学专业、获得学位证书)

 

(包括时间、单位、工作内容及所从事的专业)

 

学术及

科研成果

 

(获奖项目名称、等级或论著题目、鉴定单位或出版单位)

所在单位

意 见

     

      本表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经我单位审核,同意推荐该同志成为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备选人员。

 

年          月        日

(章)

 

填表说明:

1. 一律采用A4纸张,空表可以复印。

2. 如本表所填内容较多,可以增加A4纸附页。

3.“学位”栏中填写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学位。

4.“技术职称”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

      6.“专家所在单位意见”栏:专家所在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由专家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