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郧阳区13973处小型水利工程有了“管家婆”
(何丽)“原来浇水很麻烦,大家都抢着浇,渠道坏了也没人管,经常为田地浇水发生不愉快的事!现在好了!有人专门管水,再也不用担心没水浇田,干旱的时候也不会出现抢水现象了。”郧阳区安阳镇踞峪村村民艾留海高兴地说,以前虽然也有灌溉工程,但由于长期没人管,没几年就坏了,一到干旱时节,经常出现抢水现象。
分布在田间地头的小型水利工程,被称为农业灌溉系统的毛细血管。然而,由于小型水利工程各种权属交叉混淆、产权难以明晰,常常出现有人建、无人管的现象,工程效益难以正常发挥。
2014年3月,郧阳区在安阳、南化、杨溪、青山四个乡镇开展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试点,并对3000余处水利设施进行了确权发证。2014年12月,四个试点乡镇改革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3月,郧阳区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按照“改革得推进、机制得建立、水利得发展、工程得维护、群众得实惠”的要求,以小(1)型、小(2)型水库和区管中型水库、中小河流及堤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小型水电站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先后出台了《郧阳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郧阳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新机制,全面推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了政府主管,各部门共抓、乡镇共管、协会自管的管水机制,解决了过去小型水利工程“政府管理难、群众参与难、投工投劳难、水费收缴难、运行维护难”等实际问题,让“工程有归属,管理有主体,维护有经费,效益长发挥,群众得实惠”。
至2015年12月,郧阳区成立10个水库管理处,将小(1)型水库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成立19个水利管理站,共有全额财政事业编制50人,负责全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及辖区已建、在建工程技术指导;成立用水者协会17个,对已实施小农水重点区项目区的小型水利设施进行管护;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小(2)型水库管理;私人个体或单位建设小型水利设施归有个人管理,剩余的工程受建设年代影响,多由村组集体建设,由村组负责管理,管理辐射灌溉面积达25.68万亩。通过采取理顺产权、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明确管理人员职责等措施,实现了科学、合理调度用水,提高了用水效益,在协调乡村邻里上下游用水户关系、处理用水纠纷、维护灌区社会安定团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该区已对覆盖全区20个乡镇(场)的13973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确权改革,其中:小型水库86座,中小河流及堤防1600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200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40处,小型水电站47处。同时,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13973处,落实工程管护经费883万元, 探索工程管理模式13973处,发放产权证13973本,初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