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阵地勤为民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扎根群众的“根须”,是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近年来,襄州区法院党组认真落实全市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分片集中执行、疑难案件集体研讨、上诉案件跟踪协调、法庭工作定期例会等四项举措,法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分片集中执行解案多人少难题
该院现有13个法庭,仅有干警32人.办案力量仅占全院干警五分之一,每年却要办理全院近一半民商事案件。如何化解案多人少,特别是执行案件难案较多的矛盾,成了摆在法庭干警面前的一道难题。该院分管法庭的副院长闫迎辉更是急在心头,他通过深入调研,探索出打破法庭各自为阵的壁垒,实行法庭分片集中执行的新举措。该院13个法庭被划分为3个片区,并指定片区牵头人,对久执不结、难度较大的执行案件,抽调精干警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按片区实行集中强制执行,必要时协调院执行局、法警队人员予以配合。各片区法庭在人员上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片区专班人员做到“四定一包”。即,逐案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督办领导、定奖惩,包案件执结。对重大执行积案,该院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协助法庭进行联动执行。去年7月,为合力攻克涉计生执行难案,该院在区政府的协调下,对未结涉计生执行案件进行集中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区卫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全力予以配合,共执执结涉计生难案19件,执行社会抚养费30余万元。
疑难案件集体研讨促质量提升
近年来,该院法庭办理的新型、疑难、社会矛盾突出等民商事案件不断增多。该院发挥民二庭负责对法庭的审判业务指导的优势,研究制定法庭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合议庭分歧较大,提交民二庭(法庭业务指导部门)会商后,仍不能形成结论性意见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以此促使法庭疑难案件尽快妥善化解。集体讨论由分管副院长闫迎辉主持,民二庭负责人和法庭文书审核人员、案件承办单位负责人及主审人参加。同时,还可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对类似问题有所研究的其他业务庭、法庭审判业务较为扎实的法官参加。法庭案件集体讨论日明确固定为每月第二个、第四个星期五下午。各人民法庭可就具体案件向民二庭提出集体讨论的申请,由民二庭决定是否应当集体讨论,并将集体讨论的案件列上日程,提前三天做好讨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保证案件讨论质量,每次讨论的案件一般不超过3件。集体讨论结果仅作为合议庭独立裁判案件的参考。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度实施以来,该院法庭集体研讨的300余件疑难案件,无一件上诉,无一件改判发回。
案件跟踪协调消化案内外矛盾
该院法庭将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试金石。对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由分管副院长、庭长对当事人上诉理由进行分析,并在上诉案件审理中与二审法院及时沟通,帮助多做调解、协调工作,尽量消化案内案外矛盾。该院出台《法庭上诉案件沟通协调工作意见》规定,各法庭在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上诉案件情况报民二庭,民二庭汇总后交分管副院长。各法庭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上诉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提前进行预警,并做好与二审法官的沟通工作,随时掌握审判工作进展。对上级法院需要调解的案件,积极做好协助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切实降低二审改判、发回案件数量。被改判发回的,分管副院长、庭长要组织办案人员对改判发回案件进行分析,针对问题狠抓整改提高。
法庭工作例会制强化管理督导
法庭处在矛盾纠纷的最前沿。为确保法庭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该院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闫迎辉以强化法庭管理为抓手。全面建立法庭庭长月碰头会和季度总结会。每月碰头会包括分管院领导对工作督办,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召开法庭案件质量评析会等内容。季度总结会则主要针对院党组部署的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总结督办,梳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化解办法措施。法庭工作例会中,还对院长接待日和群众来信来访涉及法庭的信访案件逐案进行清理,要求法庭对反映的问题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化解。对对立情绪较大的当事人,变当事人上访为法官下访,为当事人进行答疑解惑和适当的心理疏导。针对回访和办案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街道、社区制定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项举措让该院法庭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出现了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双提升的喜人局面。2013年以来,该院人民法庭审执结案件7600余件,结案率为92.14%,案件调撤率为60%,一审上诉案件改发率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