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闭幕
图为第六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闭幕式现场
图为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出席论坛闭幕式
图为最高检司改办副厅级检察员、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理事张步洪,最高检理论所研究员刘方,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专题,分别对7名代表的发言进行点评
图为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专业委员会理事、四川大学法学院万毅教授,最高检理论所副所长谢鹏程分别对论坛进行总体点评
图为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发表总结讲话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主持论坛闭幕式
本网讯(记者 周泽春 摄影 蒋长顺)9月25日上午,第六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继续进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专题的研讨,随后举行闭幕式。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出席论坛闭幕式。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作总结讲话。他对论坛成功举办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司法体制改革关键时期专业委员会的研究重点提出要求。
据介绍,经过为期一天半的研讨,与会代表对司法责任制中办案组织、权力清单、司法责任的划分、认定和承担、办案运行程序等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中证据标准、侦诉关系、诉审关系、检律关系等进行了实证分析;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诉前程序、举证规则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
万春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评价本届论坛主题鲜明,参与广泛,研讨深入,为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武装和智力储备。他指出,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改革重点开展研究:一是继续深入研究司法责任制相关问题。重点是全面正确理解司法责任制的内涵和要求,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并建立科学配套的司法责任体系。突出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办案组织、监督制约机制、司法责任认定等重点,加强实践探索。二是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捕诉衔接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检察官出庭举证能力建设等工作机制的研究论证。三是加强对公益诉讼相关制度的研究。继续研究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正确把握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出庭人员法律地位、举证规则、抗诉制度等制度的研究论证。四是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立法研究。在全面推开司法改革过程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广泛开展立法研究,将研究成果上升到立法高度,积极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法律修改提出立法建议。
万春表示,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将把习总书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融入检察工作,集中优秀人才,努力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同时,突出抓好专业委员会组织建设,拓展研究平台和载体,团结动员各方面的研究力量与实务工作者参与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提升研究成果质量、不断扩大学术影响,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基础理论建设与司法办案工作实践。
闭幕式上,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专业委员会理事、四川大学法学院万毅教授,最高检理论所副所长谢鹏程分别对论坛进行了总体点评。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主持论坛闭幕式。
据了解,本届论坛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论文500余篇,经认真审核入选论文集共85篇。论文数量为历届以来最多,提交论文的省份也为历届最多,充分反映出检察基础理论论坛的影响力逐渐扩大,逐步成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的品牌和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