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开展第一期消费维权约谈规范通信行业

24.07.2015  20:24
 

近年来,黄石涉及通信行业的投诉、举报居高不下,成为消费维权的热点、难点。为规范通信行业经营行为,建立完善消费者诉求调解政企联动机制,7月22日,黄石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召开第一期通信行业消费维权约谈会,对黄石移动、联通、电信、铁通等各大通讯运营商负责人进行约谈,引导其提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及时整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促进行业自律,诚信、规范经营。

约谈会上,该局详细解读了于今年5月初专门出台的《黄石市工商局开展消费维权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此次约谈的工作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重点任务等。同时,根据上半年12315投诉举报系统数据,对通信行业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了通报,深入分析了共性、个性问题,并就下一步规范通讯行业经营活动,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整改建议:

一是建立企业自律机制。 通信行业要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不能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虚假宣传,推行强制服务,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损害消费者利益。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看本行业在经营服务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是否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自觉建立一整套涉及本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制度,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是健全督办考核机制。 通信行业要加强内部监督考核,加强投诉处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投诉处理能力。对于多次重复投诉、争议金额较大的问题,各网点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热点、难点问题,每周、每月定期督办分析,确保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一一落实;对于通过转至12315维权站处理的二次消费投诉,要重点跟进督办,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或处理消费纠纷不力的入场经营者,通过告知劝改、考核评比等方式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首问负责机制。 通信行业要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合理要求,不得推诿、不得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对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自愿和解的,经营者应当及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和解不成,消费者又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的,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对涉及赔偿投诉一经现场判断属于自身责任的,立即现场赔偿,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

四是完善平台互通机制。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站效能,完善12315基层维权站各项制度,对外公示受理消费者投诉途径,简化处理消费投诉的流程,并落实好日常投诉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用好12315“五进”平台软件,接受辖区工商部门对12315基层维权站的日常业务指导,加强沟通联系。对于市局12315指挥中心流转的涉及本公司的投诉,建立起快速处理回复机制,搭建互通平台,完善基层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拓宽维权渠道,实现社会共治。

会后,各通讯运营商均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今后将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努力整改,不断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并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维护通信行业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