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溪县麻湾矿区石墨矿普查探矿权招标公告

20.04.2015  10:38
  湖北省竹溪县麻湾矿区石墨矿普查探矿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503KC-129

  本探矿权招标项目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设立(鄂土资函[2014]434号),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概况

  (一)探矿权名称:湖北省竹溪县麻湾矿区石墨矿普查

  (二)地理位置:位于竹溪县城140°方向,直距50km,行政区划属竹溪县兵营乡。

  (三)勘查矿种:石墨矿

  (四)以往地质工作程度:湖北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对该矿区石墨矿资源进行了预查,预查估算石墨矿(334)预测资源量68.41万吨(矿石量),固定碳平均品位74.38%,平均厚度2.89米,可作为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时参考。

  (五)出让期限:本公告中的探矿权出让期限为3年。(自取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六)勘查区范围:该探矿权勘查区面积2.72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经纬度坐标

  经度

  纬度

  1

  110.0051

  32.0533

  2

  110.0025

  32.0510

  3

  109.5904

  32.0611

  4

  109.5926

  32.0634

二 相关事宜

  (一)该探矿权招标出让为无底价招标,根据投标人资质能力、勘查实施方案、石墨矿开采加工方案、支持矿区所在地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矿区的承诺和方案评审优选中标人。

  (二) 投标文件中的勘查实施方案作为本次招标评标依据,中标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之前,需依据该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勘查设计,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认定。

  (三) 该探矿权不得变更勘查矿种。

  (四)中标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之前须预缴探矿权价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勘查工作结束后,如查明的资源储量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开采,在探矿权转采矿权之前,须根据查明的资源储量进行探矿权价款评估,评估价款高于预缴价款的,中标人须按评估价补缴探矿权价款;评估价款低于预缴价款的,已缴纳的探矿权价款不予退还。若石墨矿资源达不到转采条件,则无条件注销探矿权,已缴纳的探矿权价款不予退还。

  (五) 探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土地使用(征用)、补偿等事宜,由中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风险提示

  (一)该矿区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探矿权勘查作业范围内的预测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有较大差异,勘查工作存在较大投资风险。

  (二)因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或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以及对特定探矿手段等方面的限制,存在探矿权不能延续或不能转采矿权的风险。

  (三)不可抗力因素对勘查工作的影响。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探矿权申请条件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二)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三)投标人或其委托勘查的地勘单位须具有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hbggzy.cn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报名前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注册类型选择矿业权投标人,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 http://www.hbggzy.cn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7-86629986、027-86629989。网员注册后,选择拟投标的矿业权项目进行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5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以到账的时间为准),需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3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电话和口头投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市场网(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和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对本探矿权出让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提出。

九、联系方式

  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柯长书 

  电话:027-8665621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小明

  电话:027-86629968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