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局:荣膺行评第一 蝉联“四连冠”
近日,从竹溪县纪委获悉,竹溪县局在全县13个被评单位中以综合评议99分的总成绩夺得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第一名,这是该局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该局严格按照行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着力用好“四面镜”,切实抓好了行评工作。
一是发乎于“快”,用好“多棱镜”。 制定方案,签订责任书,层层召开动员会6场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知识测试”,发放行评专用笔记150本,人手写一份“行评心得体会”。与市局联合开展了“党风、税风与家风大家谈”有奖征文活动。认真落实“1234”行评工程,对工作节点和重点开展督办督察工作,共通过局域网下发行评督办通知8期;结合群教活动、反“四风”工作开展作风、行评工作明察暗访13期(次)。
二是切入于“准”,用好“反光镜”。 运用大厅电子显示屏制作滚动式行评宣传展板6期;在局域网新设行评工作专栏,共编发行评宣传专号32条、《行评简报》15期,在省、市、县不同媒体刊发行评工作新闻、信息101条,有效扩大宣传了国税行评工作。
三是立足于“实”,用好“放大镜”。 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纳税人恳谈会5场次,开展全员涉税服务满意度调查“三问三访三查”,发放“问需、问计、问效”综合行风调查问卷4000份,通过电话询访等方式广泛征询,了解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建议和需求。通过多方征求,广泛查找,共收集意见建议160余条,经梳理归类,共15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自查问题8项;征求意见建议5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项。
四是着眼于“全”,用好“显微镜”。 在整改建制上,该局完善、制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办法12项。在整改追责上,共对行政违纪、执法过错、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20人,给予经济惩戒共计3825元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