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竹溪县县长余世明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整改做出批示
17.10.2014 11:26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近日,竹溪县县长余世明、副县长、公安局长陈虎分别对竹溪宾馆、明珠商务宾馆、交通宾馆等7家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做出批示,同意以县政府名义下发通知并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尽快整改火灾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
自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竹溪大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辖区火灾隐患情况开展了地毯式摸排,在检查中发现竹溪县竹溪宾馆、明珠商务宾馆、交通宾馆等7家单位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进一步提升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杜绝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竹溪大队以文件形式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全县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单位采取查封措施。
经竹溪县政府研究,同意对7家单位实施临时查封或局部查封。并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督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同时跟踪上门服务,7家较大火灾隐患场所法定代表人为整改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并将整改方案报请消防大队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批复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监管力度,推动全县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于不能按时落实整改的,应依法予以查封、取缔,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恢复营业。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17.10.2014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