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近日,竹山法院召开“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执行重点工作,签订基本解决执行难责任状,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发起总攻,确保实现“‘执行难’在今年得到初步缓解,明后两年基本解决”的目标。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打破传统思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执行人员、装备、经费上给予倾斜,上下同心、真抓实干,举全院之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会议指出,要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限时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科学分类、建立台帐,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基本消除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确保2016年12月底前,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70%以上,标的到位率达到60%;2017年6月,全面实施新的执行实施模式、执行管理模式及其他各项规范性措施,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80%以上,标的到位率达到70%以上;2018年1月底,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9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80%以上。
会议强调,要加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工作力度,今年八月底左右在新闻宣传媒体上公开集中发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到应发尽发,不留情面。加大适用司法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今年九月底前要拘留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30人以上。加大依法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严惩拒执行为,彰显司法权威。通过采取超常规的有力措施,执结一批骨头案,化解一批积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