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6名干部

04.08.2016  19:35

  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 一 号)

  2016年8月2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孝春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李大智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和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储照安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黄崇周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龚文林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童乐山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月琴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O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