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6名干部
04.08.2016 19:35
本文来源: 新浪湖北
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 一 号)
2016年8月2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孝春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李大智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和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储照安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黄崇周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龚文林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童乐山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月琴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O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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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6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