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县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25.09.2014  10:02


   9月21日,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环保评审专家对十堰市郧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并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评审组专家通过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考核,人员座谈,现场操作演示等方式收集了各项客观证据。共抽查了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文件54份,原始记录120份和技术报告15份,查阅2013年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各1份,人员档案(含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表等)9份,仪器设备档案13份,实验室质控考核报告1份,对3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抽取10%监测人员理论考试,另与4名监测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场安排了“水和废水、噪声、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等16个样品现场试验。其中,地表水、环境空气2大项的12个项目为盲样试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的2个项目为标准气体考核,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为仪器现场试验。

   通过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能保障检验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实验室制定和实施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其他质量体系文件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2013年参加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质控考核,各项指标均合格,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实验室现有监测仪器精度、使用状态能满足评审组现场所确定的资质认定检验项目的检验要求。试验环境条件等也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格式较规范,无超范围出具的检验报告。郧县环境监测站申报的“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生物、土壤固废”等5大类46项参数的检验资质顺利通过评审认定。

   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有力保证了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数据、报告的准确、科学、公正,更加具有权威性,促进郧县环境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