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阳县强化窗口服务管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
宜昌长阳县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立足点,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为突破口,强化窗口服务管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府窗口形象。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将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办理程序、服务承诺等制作指南,放置在窗口醒目位置,便于办事者知晓和监督;狠抓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落实,强化了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在工商、发改、林业、民政等窗口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拓展为民服务空间,建立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大力推进联审联批,不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是坚持服务项目“应进必进、集中受理”。严格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对全县具有审批职能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一进行清理。全县现有行政许可事项80项,非许可事项29项,服务事项98项。要求审批职能较多且涉关项目审批的单位及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坚决杜绝“留最后一公里”,严禁“两头受理”。对没有进驻窗口的单位,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派专班去一一走访,县城管局、涉关公共服务项目的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近期将在中心设立窗口。
三是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与管理。要求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原则,选派业务骨干进驻窗口,同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为“中心”所属窗口领导负责人,确定一名中层干部为所属窗口首席代表,确定窗口“AB”角制,并保持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更换。确保窗口有人、窗口能办事、且能办成事。
四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督促各窗口单位将审批权限下放到窗口,由窗口负责人审批,避免办事者多跑一站。各单位所有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在县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其受理、审批、收费、发证等环节都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另外,县级审批服务能下放到乡镇的一律下放到乡镇。全县第一批下放到乡镇的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共13项,服务管理事项26项,进一步为老百姓节约办事成本,使老百姓办事能不出镇甚至不出村。(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