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利用锁车干扰器实施盗窃被判刑
04.11.2015 17:27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9月11日上午10时许,廖某某伙同韦某某(在逃)在大悟县城关镇新世纪超市阳光嘉园店二楼超市入口处,趁失主詹某某使用遥控锁锁车门之机,采取汽车门锁干扰器干扰锁门的方法,使失主詹某某误认为其黑色奥迪Q7小轿车车门已锁。在失主詹某某离开小轿车进入超市后,韦某某尾随詹某某进入超市内望风,被告人廖某某进入失主詹某某小轿车内,盗走储物箱内现金10000元。13时许,二人在同一地点采取上述同样的手段,进入失主张某的黄色福特福克斯小轿车内,盗走一部白色iphone5手机、一部白色三星9300手机、一部黑色酷派5218S手机及钱包内现金1780元。17时许,二人又至大悟县城关镇兴悟南路城市家园小区门口,尾随失主付某某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鄂K7111A的黑色本田雅阁小轿车进入该小区院内,采取上述同样手段,盗走车内现金3000元。后二人被大悟县公安局抓获。
庭审中廖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退赃。法院认为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在案发后其能积极退还失主的财物且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廖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04.11.2015 17:27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