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突击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向污染宣战
武汉市汉阳区环保局积极开展“零点行动”拉开治污攻坚战的序幕
根据湖北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汉阳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从7月1日零时起,由局长、副局长带队,5台车、3个小组共20人分赴重点涉水企业全面开展“零点行动”,决然向辖区水环境违法行为宣战。现场突击检查辖区企业15家,现场采集水样7家。其中包括4家未批先建企业,1家超标排放企业、1家违反“三同时”企业,通过现场检查和采样监测分析,将对其中8家企业拟立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对1家企业拟实施停产整顿。
本次行动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打击环境违法“零容忍”行动和“十个一律”的总要求,重点针对未批先建的涉水项目、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高环境风险涉水企业及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违法排污企业重拳施治,严厉打击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环境保护的守法和自律意识,保障了辖区饮用水源安全和湖泊水质不被恶化。
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铁腕执法,铁面问责,从快、从重、从严进行处理,坚决维护环境执法权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忘我的敬业精神、务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武汉市武昌区环保局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6月30日晚10:30,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武昌区环保局在辖区开展了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武昌区环保局按照要求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拟定了行动方案,由分管领导带队,环境监察大队执法队员,环境管理站、环境监测站和环境宣教站工作人员参加,对东湖宾馆、原武汉特种水泥厂内四家废旧塑料加工小企业、恒钢物流、恒源玻璃及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环保执法检查。
在东湖宾馆环境监测人员对百花湖进行了水质采样。现场检查发现,原武汉特种水泥厂内的四家废旧塑料加工小企业中的三家已完成搬迁,剩下的一家搬迁已近尾声。恒钢物流、恒源玻璃未生产。环境监察执法队员在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场检查中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
武汉市蔡甸区环保局开展“零点行动”严查违法排污行为
为了贯彻落实新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2014年7月1日凌晨,市局专班陪同省总队一行对蔡甸辖区内排污企业拜尔斯道夫、武汉鸿鑫源印花有限公司、博奇内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夜间生产废水、设施运行在线监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采水样。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并按照新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控制水污染物排放。二是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报道,对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依法进行舆论监管。
赤壁市环保“零点行动”念好水污染防治紧箍咒
7月1日,7月2日赤壁市环保局连续两日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企业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念好紧箍咒。
“零点行动”采取“三不三直接”方式进行,不论白天黑夜、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活动中共检查重点涉水企业9家。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三同时未及时验收;废水超标排放;污染防治在线配套设施建设不齐备,废水排放不稳定,化学需氧量数据时有超标。针对发现的问题,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取样、取证。针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从快、从重、从严处理,或立移送、或停产整治、或按日计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被外界认为湖北史上最严厉“水法”的,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对违法排污破坏水环境者坚持从严处罚、取上限处罚,对违法排污拒不整改者可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同时还建立排污者环保诚信档案制度,让违法排污者承担来自社会各方面不利的信用后果,对其水环境损害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这些都将进一步收紧涉水企业排污者头上的“紧箍咒”。这次 “零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向污染宣战的号召,《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同步开展的专项环保执法检查、督查活动。
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念好这一“紧箍咒”,常态化抓好宣传,不定期突击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从快、从重、从严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和企业的爱水、惜水和环境保护守法意识,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云梦县环保局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突击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7月1日正式实施《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当日零点,云梦县环保局按照预定工作方案,突击开展整治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水环境执法检查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突出六大检查重点,即未批先建的涉水项目、超标排放的工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企业、高环境风险涉水企业、屡查屡犯的废水排放企业、恶意偷排水污染物的企业。检查中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查出的水环境违法行为当场锁定证据,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限期整改一起,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留后患。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绝对保密原则,前期准备工作只有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长和局办公室主任参与,临近行动前半小时才将具体工作告知所有行动队员,并将所有人员的手机集中保管,行动结束后归还个人,防止行动消息外泄。县电视台3名记者全程跟踪摄影,事后在电视台作专题报道,宣扬环保正能量。
此次行动由环境监察人员、环境监测人员、业务股室技术骨干组成行动队,局长钟斌成亲任总指挥,3名副局长分别担任3个行动分队队长,突击检查了县内9家重点涉水排污企业,主要检查其是否规范排污、达标排污,并采集污水样化验分析。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有环境违法行为,正在抓紧逐一处理。
县环保局对这次行动进行了认真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多采取不打招呼、不吹风,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对比较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建议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体,利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实施铁腕执法,铁面问责,强力推进环保整治行动,“零容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老河口市环保局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老河口市环保局于7月1日零点准时开展环保执法行动,突击检查部分排污企业。
此次“零点行动” ,兵分三路组成三个现场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局党组成员带领,调配环境监察、监测及业务科室精兵强将对企业环评审批、 “三同时”执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进行重点检查,并现场进行取样。检查组对9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评及“三同时”未落实,污水处理设施不符合环评要求,设施运行台账不规范的问题。
下一步,将对查实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查处整治。以环保执法“零点行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夜间巡查,努力弥补夜间监管力量薄弱的客观实际。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法律武器,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监察行动,按“十个一律”的要求,开展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宜都市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向污染宣战
7月1日,宜都市环保局“零点行动”检查组兵分四路,整装出发,突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向污染宣战。行动组由该局班子成员带队,环境监察员、监测分析员及宜都电视台共26人参加,宜昌市环保局督查组随行,先后深入宜化楚星公司、兴发化工、东阳光药业股份、宏发科技、陆城及枝城污水处理厂等18家重点涉水涉重涉磷企业,主要检查这些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废水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并对部分企业的排污口进行了实时采样。此次行动是宜都市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一个实例,该局表示将持续报道“零点行动”的夜查结果,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实施“零容忍”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兴山县环保局组织开展环保“零点行动”
为切实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坚决向污染宣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保护的守法和自律意识,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7月1日凌晨,兴山县环保局组织开展了环保“零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范围为:涉及高风险涉水企业。检查内容为:各企业所有环保设施、在线监测装置等运行情况。现场采集水样,监测分析看是否存在污染物超标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如存在环保设施、在线监测装置未按要求规范运行,立即下达停产或限期整改监察意见,同时将从重、从严依法予以处理。
此次专项行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彬亲自带队检查。并表示,今后将更加严格依法管理,把专项行动检查形成常态化,加大环境监察力度,通过“零点行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鹤峰县环保局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启动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自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切实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坚决向污染宣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保护的守法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进一步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根据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鹤峰县环保局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曹友洲任组长,副书记张贤殿、副局长张可为、朱延波为副组长,并抽调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各业务股室业务骨干为检查小组成员,成立了3个检查小组。
7月1日凌晨由局领导带队赴现场突击检查了县民洁污水处理厂、恩施州鹤峰县金竹园煤业有限公司、鹤峰县长新牧业有限公司、鹤峰县中心人民医院、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中营镇中心卫生院、鹤峰县坪江电站、鹤峰县又一春箬叶加工厂、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现场采样和监测分析,及时获取相关证据。
此次行动重点将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私设暗管或利用其他规避监督方式恶意偷排水污染物的、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等方面作为突击检查的重点;改变以往常规检查方式,通过突击检查,杜绝违法排污企业偷排、漏排等逃避监管的侥幸心理,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及时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恩施市环保局:扎实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现在,各工作小组认真检查监察监测设备,按照抽签分组确定的路线出发……”7月1日0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恩施市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准时开始。
7月1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该条例,严厉打击企事业单位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环保守法和自律意识,恩施市环保局组织4个暗访小组,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凌晨深入全市20余家生产排污、建筑施工场所进行现场采样和监测分析,获取相关证据。
行动中,执法人员及时叫停了违规夜间施工场所,现场采取企业总排污口水样,突击检查了生产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记录、自监测数据表等资料,现场检查了国控省控企业的中控系统及在线监测平台,并要求企事业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为深入宣贯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阳市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6月30日晚上23时30分,当阳市环保局二楼会议室灯火通明,16名环境执法人员肩挎监察取证设备、手提照明和监测取样设备、脚穿雨鞋,精神抖擞,整装待发,行动总指挥分发行动方案,明确检查单位,要求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高度保密的状态下,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本次环保执法“零点行动”是在省环保厅统一领导下,同一时间、同步开展、同步实施的,检查的重点及范围是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非法投入生产的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无视环保法律法规,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废水排放企业;私设暗管或其他规避监督方式恶意偷排水污染物的企业;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违法排污企业;高环境风险涉水企业;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企业,以及领导批示督办(转办)案件等。
经过突击检查和采样监测,发现2家企业废水排放超标。当阳市环保局将按照全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和“十个一律”的总要求,从快、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省环保厅、宜昌市环保局派出督查组,全程督查了我市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建始县开展环保监督执法“零点行动”向水污染宣战
7月1日零点起,建始环保部门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对贯彻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执法。县环保局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分区域开展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增强环保守法和自律意识,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这次执法是全省开展“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重要内容,将持续进行。
今年1月22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高票通过,该《条例》构建了我省历来最严格的水污染防治制度,其中明确了严管排污、严厉处罚;对水污染取上限处罚、按日连续处罚;规定私设暗管排污最高罚50万元,瞒报事故排污单位最高罚30万元等。7月1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全省范围从零点起,开展贯彻水污染防治条例监督执法,坚决向污染宣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为此,建始县环保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环保执法“零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抽调行政审批股、科技环评股、总量控制股、污染防治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1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3个“零点行动”检查组,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做到严明专项行动纪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零点行动”取到实效。并按照省、州环保部门时限要求上报查处的环境污染问题、落实的相关工作措施等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范围包括:未批先建的涉水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非法投入生产的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业州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无视环保法律法规,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废水排放企业;私设暗管或其他规避监督方式恶意偷排水污染物的企业;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违法排污企业;高环境风险涉水企业。
据悉,7月1日当天,对有关重点区域、重点目标、重点企业进行了环保突击检查,共深入20余家(处)涉水重点排污企业、建设项目、医疗机构、畜禽养殖场、废塑及火纸加工作坊等开展了环境执法“零点行动”,当场固定证据,认真做好现场勘察、调查询问和采样监测等执法检查取证工作。
谷城县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7月1日00:00,随着巴西世界杯法国对尼日利亚1/8决赛的开哨声响起,同时也吹响了谷城县环保执法“零点行动”的出征号角。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该县环保局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以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县域水环境安全为目的的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这次行动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开展、同步实施,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该县结合实际,确定检查范围为“一江两河”沿岸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重金属、化工、造纸、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高环境风险企业。要求检查人员“四带”(带执法证件、带监察记录、带采样容器、带照明工具),做到“四查”(查污染防治及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查是否有私设暗管偷排行为、查排放废水是否影响饮用水源、查废水是否超标排放)。
该县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行动,环保局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一把手”亲自组织策划、靠前指挥,并带队深入企业检查。全县划分了三个区域,组成了三个检查组,分别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共检查涉水企业10家,出动执法人员19人,现场提取水样7份(3家企业未生产)。从检查情况看,该县涉水企业基本能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没有私设暗管偷排现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没有排污口。该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待现场采集水样化验分析后,如存在超标情况,环保部门将依法从快、从重、从严给予处罚。
凌晨1:50,一声长哨,法国对尼日利亚赛事结束,谷城县历时近2个小时的环保执法“零点行动”也拉上了结束的帷幕。
保康县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零点行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7月1日,保康环保局开展代号为“零点行动”的环保执法大检查。
此次行动由环保局长葛方勤、副局长邱成平、高兴发带队,分成3个检查小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人,车辆3台,于7月1日凌晨零点对保康县污水处理厂、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襄阳巨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家涉水企业进行环保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环境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偷排、渗漏行为。在检查的5家企业中,除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存在误差外,其他一切正常。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峰环保局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6月30日晚,五峰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及监测工作人员组成“零点行动”检查组,宜昌市环保局督查组全程监督,于7月1日零时开展环境执法检查行动。
检查组先后对辖区内五峰天健植物制品有限公司、渔洋关污水处理厂、宜昌亚泰化工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夜间作业情况,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废水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分别进行了现场取样。目前,水样化验分析工作正在进行中。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进行处理。
此次行动是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一次专项行动。五峰环保局将继续保持强力执法态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来凤县环保局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2014年7月1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向污染宣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在《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测站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县污水处理场、安普罗(集团)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天之力公司等十家涉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在每个受查企业进行现场采样和监测分析,及时获取相关证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该活动旨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保护的守法和自律意识,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
省环保厅督查当阳市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7月1日凌晨2点,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灯火通明、机器轰响,显示该公司正在正常生产。一辆鄂A牌照的车辆突然进入公司保安的视线,再细看,后边还有2台“环境监察”车。经上前询问和来人出示执法证件,才知是环保执法“零点行动”检查组来了。检查组在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闫强的带领下,现场检查了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和废水排放口。
当阳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本次全省统一开展的环保执法“零点行动”,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成立了3个检查组。6月30日晚上23时30分,“零点行动”正式开始。检查组16名成员在环保局二楼会议室集合,各成员肩挎监察取证设备、手提照明和监测取样设备、脚穿雨鞋,精神抖擞,整装待发。行动总指挥分发行动方案,明确检查单位,要求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高度保密的状态下,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本次行动共对15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