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核查重点 提高工作效能
12月上旬,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武汉督察局由唐世力专员带队赴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共核查用地现场68处,面积约1158公顷。在核查过程中,严格把握主要工作任务,突出核查重点,侧重掌握工作方法,把握工作内涵,高效开展督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摸清底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一是 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专题会议学习节约集约的有关政策汇编和部相关司局的政策解答,确保相关知识了然于胸,保证在督察过程中,政策判断不走偏。 二是 提前内业比对,框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疑似图斑,为地方自查提供“靶区”。叠加若干前后时相的卫片,在审批和范围内圈出没有动工的疑似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图斑,下发给地方自查,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 注重工作方法,内业重点审核疑似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图斑中地方确定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是否作为最终数据上报,外业重点抽查疑似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图斑中地方判断为已开工或已竣工的项目是否属实,避免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 四是 加大巡查核查力度,重点对建设用地量较大的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区进行巡查,重点对工业项目、商住项目和供应给土地储备机构和融资平台公司的项目进行抽查,避免漏报、虚假供地和问题定性不准等问题的发生。
加强监管,督促地方纠正整改问题。 一是 针对核查发现的部分项目存在定性不准、漏报以及虚假供地等问题,及时召开反馈会,向地方政府进行反馈,要求对节约集约自查数据开展“回头看”,重新梳理并进行纠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按时上报最终成果。 二是 对发现的一些用地审批和供地项目未备案的情况,及时建议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在相应系统中完成补备案,提高建设用地的动态监管水平。 三是 督促地方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督察过程中,还对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工业和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标准的相关控制要求进行了审核。督促地方对违反相关产业和供地政策,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突破用地指标控制上限,不符合住宅供地条件的各类建设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审批、供应和用地手续。 四是 督促地方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动态巡查,探索对建设项目跟踪、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交地确认、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档案管理等制度的规范和落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构建闭环和长效的管理机制。
构建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 加强文件审核,全面搜集贵州省近年来出台的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诸如《贵州省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地价优惠办法》、《贵州省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开展审核,确保地方政策不走偏,真正促进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二是 通过座谈会、交流会、反馈会等方式,督促各地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一些节约集约的措施和制度,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凝聚共识,努力构建节约集约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 通过实地开展专项督察相关违反节约集约用地项目的“以案说法”和座谈会、交流会、反馈会等的“苦口婆心”,对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产生了较大的触动,大家广泛认识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在新常态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一位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反馈会上这样说道“粗放用地的老路再不能走下去了,否则真是愧对子孙”。同时,通过交流和宣传一些地方的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如仁怀市、湄潭县构建工业立体标准厂房等,提高了政府领导和社会大众对节约集约用地的认识程度,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经验和做法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