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直通车:接好减税“大红包”

05.05.2016  17:13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5日电 (薛家国 李小波)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后,本次改革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对湖北襄阳市檀溪路的某家大型酒店来说,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可谓是一场及时雨。2015年,该酒店实现营业收入2249万元,缴纳营业税112.5万元,税负为5%。“营改增”后,尽管税率变为6%,但由于进项可以抵扣,税负大幅下降。

  据了解,房地产行业实行“营改增”后,尽管税率从5%变为11%,但允许扣除进项税额,所以税负不会增加。此外,由于不动产可以抵扣,更有利于促进房地产销售。此外,新老项目征税方式不同,老项目也可选择简易征收办法,按照价外税缴纳增值税,税负为4.76%。

  据测算,2016年,襄阳市纳税人全年可享受20多亿元的“营改增”减税“红包”。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本次“营改增”,最让老百姓关注的,就是二手房税率的变化。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收项目较多,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而此次“营改增”只针对营业税。

  目前,按照规定,襄阳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该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营改增”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随之平移,个人将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同样免征增值税。对不足2年住房征收5%的增值税,但因为增值税的价外税属性,计税方式的不同,会让税负略有下降。(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