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推进依法治税 助力深化改革

07.01.2016  20:25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依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建立高效的税收治理体系为目标,指明了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康庄大道。落实《方案》确立的改革发展目标,必须坚持依法治税,着力解决好征管改革过程中的基础性问题。

  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确保有法可依。要切实将《方案》落地与完善税收法制体系结合起来。一是要妥善处理改革措施与法律关系。将法治精神贯穿税收改革,确保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稳妥持续。二是要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税制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厘清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搭建起双方合作共赢的广阔舞台。三是要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为税收管理提供法制制度保障。根据国税、地税合作新要求,进一步构建清晰、完整、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实体性、程序性内容规范,做到征纳双方在程序、手续上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切实促进基层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效能化。

  着力打造公平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确保执法必严。一要坚持简政放权,做到放管结合。要按照还权责于纳税人的要求,依法梳理、确认和公布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许可涉税审批事项,将执法的重点转向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要加强审批后的跟踪管理与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二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三要统一执法尺度,增强税法刚性。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四是强化信息手段,加强网络支撑。以“互联网+税务”为依托,将征管改革的要求融入信息平台建设之中,提升税收征管改革和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着力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督保障体系,确保违法必究。一是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防止权力滥用,促进权力依法运行。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税收执法纳入公开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对于越权执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实施问责追责。尤其是对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五是依法惩处涉税犯罪。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税法威慑,整治税收秩序,为诚实守信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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