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十堰市国税局:案例指导 锻造税收公平正义“试金石”

19.11.2015  11:02

 

   税收执法有了判例

  “以前遇到税收执法案件就头疼,怕办错担风险,现在有了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系统,参照运用,这工作起来心里也是安心多了。”湖北省丹江口市国税局稽查局的同志指着打开的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信息系统感慨道。因为他刚刚在该系统中输入丹江口武当万里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收取出租门面电费13769.24元,系统自动带出参照案例——丹江口市某水泥有限公司偷税(转供电少计收入)案,选择参照2个问题点,最终确认此项查补税款2340.77元,罚款1170.38元。这是国税人员应用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信息系统的一个缩影。

  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张国均介绍说:“我们推行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信息系统这个开放性平台,就是为了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办’,将案例指导变成税收公平正义的‘试金石’,这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将达到一种开拓性的效果。”

  在“同案同办”上,湖北盛鼎远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远说:“我是第一个‘同案同办’的受益者,我真心感谢国税局的公正、公平执法,税务机关应该多开发一些这样的软件,让这些系统变成我们纳税人权益的保护网。”原来,该公司在稽查环节被认定为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时,参照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信息系统中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案,裁定为依法补缴增值税税款84720.33元,否决了“罚款42360.17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初审意见。

   案例指导注重说理

  纳税人最在意的是税收公平、公正,纳税人最反感的是税收执法不公。“同案不同办”的直接后果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公正性产生怀疑,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指导案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别注重说清事理、说明法理、说透清理、说通文理,叙述的违法事实和定案证据明晰、执法依据充分具体、行政处理处罚适当、执行方式和救济途径明确,能够让执法人员对争议问题达成高度共识,容易被纳税人理解和接受,可以有效缓解或化解征纳双方的对立情绪,促进征纳和谐,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十堰瀚霖数控刀具有限公司邵经理说:“国税局虽然处罚了我的公司,但他们办事让我心服口服,不仅给我讲法律规定,还给我说道理,并将我公司的情况与他们软件系统中的案例情况相对比,我无话可说。”原来,十堰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该公司稽查期间,对6个问题运用了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信息系统中的3个案例进行指导,作出“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96263.58元,罚款67384.51元,并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罚决定。

   “同案同办”彰显价值

  十堰市政府法制办王主任在了解该系统后说:“依法治国体现在税务机关就是要依法治税,国税局运用案例指导税收行政执法,就是最好地维护税法的公平正义,是税收法治理念的创新。”

  在该系统测试中,对2014年已结案的6个案件的16个问题点进行了案例指导,成功匹配指导了6个问题点,涉及税款35.32万元、罚款19.4万元,指导考核各项结果准确无误。全省将十堰市、孝感市国税局作为试点单位,仅在十堰国税10天的运行中,80多个案件累计引用412次。在对十堰许继保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稽查时,参照系统中的3个案例的8个问题点进行案例指导,作出“追缴增值税税款134433.67元、企业所得税税款197696.58元及滞纳金、罚款232491.18元,并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罚决定。

 

十堰市国税局编写税务执法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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