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健康险试点拟全省推行
09.05.2017 13:3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去年1月1日,国家在武汉等31个城市正式启动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试点。办法规定,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比如保费年缴2400元,每月税前工资扣除200元,扣除后工资达不到3500元的纳税标准,就可以直接免交个税了。
2016年3月,税优健康险试点在我省顺利落地。截至2017年3月,我省已有12家人身险公司的税优健康险产品获得保监会审批;全省累计承保3108件,实收保费415.4万元,均排名全国第七;赔付119件,赔付金额66.5万元,均排名全国第二,保障效果明显。
本月初,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湖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酝酿将税优健康保险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9.05.2017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