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者:奥巴马移改令受挫 移民改革应向各州努力

28.06.2016  21:42

  中国侨网6月28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综合报道,近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8名大法官以4比4的“僵局裁决”,未能批准奥巴马暂缓遣返非法移民的行政命令,这等于维持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庭早前的裁决:奥巴马未经国会授权签署暂缓遣返非法移民的行政命令,属于越权。连日来,美国境内1200万无证移民顿时陷入沮丧和惶恐之中。

  《洛杉矶时报》日前刊登了加州大学河滨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Riverside)公共政策教授拉马克里希南(Karthick Ramakrishnan)的评论文章。文章提到,移民权益人士谴责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让美国无数“混合身分”的移民家庭受害。许多移民权益人士表示将会继续抗争,并寄希望于在11月大选时选出一名民主党的总统,或者新选出的议会会倾向于通过全面的移民改革法案。

  但是马克里希南却向这些移民权益人士泼了一盆冷水。他指出,在过去10年间由足够的证据显示,联邦政府并未就移民改革作出多大动作。移民活动人士相反应该把力气用在美国各州的层面,因为在过去,州政府反而通过了更多对移民有利的法案。

  2012年6月,联邦最高法院对亚利桑那州颇具争议的移民法做出裁决,推翻了其中大多数条款,但是维持了其中一条关键条款。该条款准许警察因诸如交通问题等原因把人叫住时,在“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可以检查此人的移民身份。被推翻的条款包括把移民没有工作许可而找工作以及移民未随身携带登记文件定为刑事犯罪,还授权警察逮捕他们相信应予遣返的任何移民。

  而最近的德州联邦法庭裁决奥巴马移改令违宪的例子显示,有更多的保守州长和检察官将会在联邦法院发起起诉,与未来总统提出的移民改革方案做抗争。

  即使是在联邦层面通过奥巴马的移民改革行政令,也只能为无证移民提供有限的保护。2014年11月,奥巴马签署扩大版DACA以及“公民与绿卡父母暂缓递解”(DAPA)两项计划的行政命令(简称为移民改革行政令),前者系指16岁以前进入美国的无证孩童,后者系指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无证父母,两者只要是在2010年1月1日起持续待在美国且不是重罪犯或轻罪累犯,即可申请暂缓递解,可留在美国工作及享有福利。但是,“DACA"的受益者仍然要每两年就更新一次他们的移民状态,此外,他们也无法享受诸如教育和健保等重要福利,因为这些福利的供应者是州政府。

  马克里希南建议,移民改革的支持者应该在各个州开始移民改革的斗争,至少短期看起来应该如此。

  加州是全美各州里无证移民可享受最多福利的州,在加州,无证移民可获得驾照和职业执照,可享有学费及各种财政补助。这些法律不仅改善了加州的移民生活,也促进了该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包括康州、伊利诺伊州和华盛顿州在内的某些州,也向无证移民提供了一些福利。上述州的移民儿童和孕妇可享有健保福利。之后,这些州还讲致力于让那些“DACA”计划的受益者能拿到职业执照,并享受健保福利。

  在这些州之后,还有纽约州、麻州、新泽西州等对无证移民较为友善的州,这些州还没有通过具分量的移民改革法案,移民权益活动人士可以在这些州“加把劲”,呼吁通过类似加州的移民法案。

  马克里希南最后指出,移民改革方案如果不在各个州得到广泛的支持,无论谁是下一届总统,无论谁掌握下一届议会,移民改革的前景都将是灰暗的。(来源:中国侨网)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