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移交衔接不动产统一登记关键数据
在国务院确定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日程安排的压力下,涉及中央部门之间、中央部门与地方职能部门之间关键信息移交、共享、衔接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中央部门层面终于有所突破。
国家林业局已经确定向国土资源部转交涉及林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林场有关数据信息。按照中央的工作安排,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在此之前,在不动产登记最为重要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领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信息领域的衔接工作。
此外,国土资源部已经向地方政府施压,并已动用拥有执法权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各地方分局,对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迟缓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察。按照国务院的工作安排,2017年要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向社会开放服务。
林业局移交
“国家林业局已经向部里面移交了有关林场、林地的登记数据信息,双方的配合很友好,良性。”9月16日清晨,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国家林业局向国土资源部移交涉及林场、林地有关登记信息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这应该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以来,首个以“完全移交”的方式,在中央部门之间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设计,其中林地登记信息按照原有中央部门职能划分,一直由国家林业局负责登记、保管。国土资源部对此次数据移交工作十分重视,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姜大明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升进行了专门会晤,敲定了有关数据移交的基本原则、路径与方式。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对掌握的各类登记资料建章立制、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并继续与国家林业局深入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办法。
在与国家林业局一行有关负责人就移交工作进行交流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有关部委的支持配合以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土资源部将积极推进登记资料移交整合,加强部门合作,推进共享应用,不断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
涉房数据衔接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实施共享的过程中,房屋登记信息由于牵涉面广,涉及利益主体繁杂,职能交叉明显,所以,一直以来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职能整合、数据共享的难点所在。目前,这一领域的难点问题也正在解决。
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分别向本报记者证实,就涉房数据信息和职能整合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已经进行了多轮磋商和沟通交流,从中央部委职权的分配上,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已经形成共识。“双方没有分歧”。
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制度设计,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至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职责则继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及其各地方的系统内职能部门负责。目前,推进涉房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共享、职能整合的关键工作之一,就是做好交易管理系统和产权登记系统的有效衔接。
上述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已经联合下发了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由于目前中国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交易都实现了网签备案管理的方式,因此,通过交易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有效衔接,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数据实时更新问题即能得到有效解决。
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要相互对接,通过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形式,实现实时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确保相关业务办理的连续、安全、便捷。现阶段尚未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整理、入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
督察地方整合
“其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问题,主要是地方,尤其是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的登记职能整合。”前述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很多地方存在一旦将登记职能整合,原有部门就“没事干了”的情况,这是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截至2015年8月底,不动产登记局已经在国土资源部正式挂牌成立,并投入实际运行;同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但是,市县一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进展相对缓慢。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8月底,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市县为105个,占须整合职能市县级政府的1/3。作为该项工作牵头部门的国土资源部,认为这一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对此,国土资源部先是设立督导组,通过督导组对市县一级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有关工作进行督导、帮助,以期提高效率。随后,面对仍然进展迟缓的局面,国土资源部开始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的整合工作进行专项督察。
按照国务院给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度安排,2015年要完成各级政府不动产登记职能的整合。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则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督察办公室,并设立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按照片区履行督察职能。这9个督察局,将成为专项督察工作的主力。
8月31日,全国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在2015年度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干部整训班结束总结讲话时,亦涉及到了上述问题。据与会人士透露,严之尧在讲话中强调,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方法,有智慧、懂策略地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在年内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整合的硬任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工作部署,总督办要与不动产登记局密切沟通联系,抓紧完善专项督察方案。各督察局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各省(区、市)负责专员要具体抓,早下“安民告示”,找准突出问题,明确督察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