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盘点]湖北秸秆禁烧现成效 上半年PM10浓度同比下降
荆楚网讯(记者徐芳)《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代表审议表决,高票通过,自5月1日正式施行。半年来,随着“最严禁烧令”的不断广泛宣传、贯彻和执行,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湖北秸秆禁烧已经初现成效。
湖北省环保厅监测数据显示,6月份全省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12个市(州)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73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同期下降34.8%;1至6月平均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2.5%,6月份及上半年PM10浓度均值实现同比双下降。
据了解,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省各地开展了大力整治扬尘污染、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做好环境空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八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前三季度PM10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并力争完成年度目标。
针对秸秆禁烧工作,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省环保厅组织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每天发布各地焚烧秸秆卫星火电监测信息并通报,还建立了秸秆禁烧联络员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巡查和监督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吕文艳也表示,少数地方政府对禁烧秸秆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引导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加强,综合利用渠道不畅通。
《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是:自2015年5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甄建桥介绍,“十二五”以来,我省年均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约265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80%。综合利用结构方面,肥料化利用占秸秆总量的36.3%,饲料化占8%,秸秆基料化占1.2%,秸秆能源化占31%,工业原料化占5%。江汉平原地区秸秆利用率较高,鄂北岗地较低。荆州、天门、潜江、荆门、仙桃等市秸秆利用率在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