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政策加力让农民买账
进入麦收时节以来,一些地区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个别地方甚至引发了火灾。虽然各地对此明令禁止,并加大处罚力度,但治理效果并不理想。农民为何仍然习惯于将秸秆一烧了之,大力推广先进的秸秆回收利用技术和处理方法究竟难在哪里?
“露天焚烧秸秆的,对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的罚款。”夏收时节,行走在粮食主产区的不少乡村,治安处罚的宣传标语醒目地挂在路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早在2007年夏收时,农业部就要求各地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近年来,环保部门还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国农作物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着火点监测。
农业部去年的一项调查显示,2012年我国主要秸秆总可收集量为7.9亿吨,利用量为5.86亿吨,综合利用率为74.1%,较2008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综合利用之外,剩余的25.9%为废弃及焚烧的秸秆量。从各省情况看,秸秆综合利用率在80%以上的省份有7个,在75%至80%的省份有7个,其余省份均在75%以下。虽然在地方政府大力禁烧和综合利用进步的背景下,秸秆废弃和焚烧量有所下降,但总体进展并不明显。
处理成本高致烧秸秆难禁
处理秸秆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一把火烧掉,导致焚烧秸秆屡禁不绝,禁烧需有疏导之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1斤小麦秸秆收购价通常只有几分钱。普通农户如果种3亩地,来自秸秆的总收入只有100多元,却要支付收集和搬运秸秆的人工费和运费,导致部分农民出售秸秆的积极性不高。过去,秸秆是农村的重要生活资源,可以烧火做饭,近年农村能源结构改变,大大降低了秸秆在这方面的利用率。对一些农民来说,处理秸秆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一把火烧掉。此外,极少部分农民对秸秆的认识有误区,甚至认为焚烧秸秆对种地有好处,比如可以杀死病虫、焚烧后形成的草木灰可以肥田等。
禁烧秸秆要有疏导之法,关键在于能否对秸秆进行粉碎还田或打捆收集。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副站长王久臣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秸秆遍布我国农村,秸秆自身密度小,占用空间大且易腐烂,收集、运输和储存较为困难,秸秆原料的收集难、成本高成为产业化发展的瓶颈。由于政府投入引导不足,加之农民收获播种茬口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缺乏等因素,使得对秸秆进行有效收集和利用的难度加大。
综合利用尚需政策加力
目前我国尚未有系统性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还要让秸秆加工企业有利可图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鼓励循环农业发展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补贴激励政策,包括对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消耗秸秆提供专项财政补贴;对使用秸秆生产电力、热力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等,这些政策促进了秸秆循环农业快速发展。今年财政专门拿出7亿元对主产区的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给予补贴,要求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总建设额度的10%,且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地区。当前,部分地区还对机械化还田作业有一定的补贴。
王久臣说,我国尚未出台系统性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已出台的大多是项目制,并非年年都有,且主要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品,对生产企业给予支持。而在秸秆收储运、终端产品应用等薄弱环节,还缺乏相应的政策措施,不利于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秸秆来源遍布全国农区,却缺乏普惠性的扶持政策。
目前,秸秆的循环经济利用方法已经有很多,饲料青贮等不少基础技术都已成熟,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技术等新型技术也不断稳定,利用模式日渐清晰。中国农科院资源环境经济研究室主任朱立志说,“要以秸秆为纽带,将秸秆收集与生态种养、秸秆能源化和秸秆材料化有机衔接,加固农业循环经济链条。”
王久臣认为,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最为关键,要让秸秆加工企业有利可图。目前,企业的困难在于,一是原料可获得性不稳定,二是产品的市场没打开。尽管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取得了成效,但秸秆新型能源化利用水平较低,没有形成规模化。秸秆循环农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化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
朱立志建议,要加大秸秆禁烧补贴、秸秆青贮补贴、秸秆沼气菌种费补贴、秸秆反应堆技术补贴等方面的实施力度;将秸秆还田、打捆、青贮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并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补贴力度;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按照秸秆利用量进行补贴,增加秸秆收购价的提升空间,调动农户出售秸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