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评:秸秆从“烧”到“用”湖北实招治“霾”
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这是继去年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之后,湖北为贯彻落实“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打出的又一记环境整治重拳。
当前,环境保护是一个敏感的话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从“求温饱”跨向了“求环保”。碧水、青山、净土、蓝天,成了人民群众最热切的期盼。这种转变,是时代的进步。这种诉求,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现实、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湖北省人民政府直面现实,及时、准确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值得点赞。
细读这个《决定》,我们发现其不仅力度大,而且“接地气”。说其力度大,是因为《决定》明确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可见,在环境问题上,政府部门没有给自己留下“回旋”余地,彰显出的是“一步到位”的决心。说其“接地气”,是因为《决定》把禁烧与综合利用结合起来,通过科技支撑、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将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如此“堵”与“疏”相结合,当前与谋远同驱动,科学性、操作性均很强,令人充满信心。
好《决定》,落地生根才是真正好。落实《决定》,首先要清除思想上的障碍。有人问,为秸秆问题搞这么一个《决定》,有必要吗?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对农业大省湖北来说,这决不是一件小事。其一,湖北年产秸秆3000多万吨,数量不小。如果这些秸秆不予以综合利用,在广袤的大地上付之一炬,那将造成空气污染、加重土壤板结,形成不可低估的环境灾害。其二,秸秆焚烧致使部分地区遭受雾霾袭击有先例。2012年6月11日,武汉的天空突然被黄色雾霾笼罩,引起全城恐慌,后证实是外地秸秆燃烧引起。近年来,河南、江苏、山东、安徽等地多次在秸秆焚烧的影响下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湖北也被“霾”在其中。
露天焚烧危害大,综合利用好处多。为了记忆中的那片蓝天,我们必须齐心协力落实好这个《决定》。当然,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涉及千家万户,并非一件易事,而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既要依靠政府主导、强力推动,又要群策群力,调动千家万户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还发充分发挥市场之手的作用。这样多方相互给力、相互促进,才能形成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强大合力。
保护环境,岂止于秸秆禁烧?肯定不是。环境污染防治无小事,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既急不得又慢不得,需找准切入点持续发力。从长远来看,要持续地调结构、转方式、节能降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从当前来看,对于秸秆焚烧、燃放鞭炮、道路扬尘等习以为常的“小污染”,也要花大力气进行治理。因为在中国,任何“小污染”乘上13亿这个倍数,就会汇聚成如江如河的大污染。
环境关乎你我,不分男女贵贱。置身同一片蓝天下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大气里的局中人。不焚烧秸秆,不燃放鞭炮,不搞露天烧烤,多乘公交车……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绿色生活,为环保贡献微薄之力。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