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规划局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3.11.2015  11:39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黄冈市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法对行政应诉的要求,建立了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凡涉及规划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除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外,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同时,要求被诉行政行为的业务科室或局属单位派人到庭旁听,积极配合法院案件审理。

  自今年5月以来,市城乡规划局共参加各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4起,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也通过直接参与庭审过程,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对加强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沟通,提高规划行政应诉水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黄冈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