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提高认识 强化措施 积极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24.05.2017  05:51

  

      图为湖北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暨重点业务培训班现场

  本网讯(记者 刘怡廷)“慎思才能明辨,明辨方能笃行。只有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作出深刻的分析,才能作出正确的工作部署,工作目标和措施才能够融入社会大局,真正符合执检工作发展的规律和实际。”5月23日,湖北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暨重点业务培训班,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总结2015年以来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研究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围绕重点工作进行专题交流,对全省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发民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发民讲话  

  许发民表示,近两年来,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服务大局,专项活动扎实有效,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和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察活动、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坚持严格执法,主要业务持续得到强化,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工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工作、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工作得到不断完善;坚持科学发展,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全省执检队伍人员整体素质实现了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许发民要求,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和科学性,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带来的重大影响,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开展好净化刑事执行环境专项查案活动,认真抓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着力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回头看”,持续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执行的监督,防止“高墙外”脱管漏管,积极推进和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  

  强基固本,积极作为,积极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持续科学发展,持续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与管理,大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

  

  图为部分获奖单位和个人上台领奖  

  省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周泽春参加会议并宣读了“双优”表彰决定,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据悉,全省检察机关共评出监所检察部门“优秀派驻检察室”5个,“优秀派驻检察室”5个, “优秀派驻检察官”10名。    

  会议由省检察院监所处处长陈江波主持,他要求,各地要组织全体刑事执行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据了解,在为期五天的培训班中,来自高检院、江苏省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省委党校、省监狱管理局及省院的专家、学者将为全省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讲授相关理论及实践课程。各市州分院及林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各监所派出检察院检察长、获得“优秀派驻检察室”所在单位的分管副检察长、获得“优秀派驻检察官”荣誉称号的检察官及省院监所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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