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以奖促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22.07.2016  23:38

秭归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限制开发区、国家级贫困县、三峡库区坝上库首县,近几年始终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促治”政策,积极筹措各项治理奖补资金,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出台燃煤锅炉淘汰奖补政策。通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关闭等方式对县城规划区内使用燃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淘汰,对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2万元/蒸吨。我县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将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共兑现奖补资金240万元。

二是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制订《秭归县黄标提前淘汰补贴方案》,明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规范奖补资金申领程序。对提前淘汰2017年底尚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实施奖补,以财政补贴引导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目前已认定提前淘汰黄标车210辆,兑现提前淘汰奖补资金200余万元。

三是出台清洁生产审核奖补政策。为支持、推动全县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列入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录并按期完成评估验收任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完成市级审核的奖励标准为4万元/家,完成县级审核的奖励标准为3万元/家,今年已兑现奖补资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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