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廉租房7月起并轨运行 今后统称公租房

27.05.2014  11:13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王荣海 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徐蕾 熊丽玲 胡蔚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该市决定,今年下半年实施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从6月1日起停止单独受理廉租房资格申请,从7月1日起,廉租房和公租房开始实行并轨管理。以后,公租房将成为江城租赁型保障房的唯一形式,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将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廉租房“并入”公租房

   户型面积、装修标准将统一

  按照国家住建部的工作部署,武汉市将于今年下半年实施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从今年6月1日起停止单独受理廉租房资格申请,此前已受理的廉租房资格申请仍按照原程序进行审核;从7月1日起,廉租房和公租房的资格申请、审核程序、租金标准、保障方式、运营管理模式,均按新规定实行并轨管理,并在年底前完成原廉租房保障家庭的资格复核及租赁合同转换工作,全面实行并轨运行。实施并轨运行后,廉租房、公租房将统称为公租房。

  武汉市房管部门介绍,并轨运行包括项目建设并轨、保障对象并轨、保障方式并轨,以及租金缴交和补贴方式并轨。项目建设并轨即通过统一实施房源筹集和建设,统一室内装修标准和户型面积控制标准,妥善解决建设标准的差异问题。保障对象并轨即把公租房作为租赁型保障房的唯一形式,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公租房将实行公开摇号

   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

  目前,武汉对取得廉租房保障资格申请配房租赁的家庭,房管部门根据配房租赁计划,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人口结构等因素评分排序,轮候配房,确定配房租赁名单,并予以公示。

  并轨后的公租房房源分配将实行公开摇号制度。其中,人均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最低生活标准、且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将实行纳入优先配租对象范围。同时,为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对于原廉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家庭,仍将依据轮候年度和评分顺序确定的轮候清册顺序实施配租。

  并轨后统一资格审核和认定标准。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统一在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填报《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同时,取消原公租房政策中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稳定工作”的规定。

   解读

   廉租房公租房为何并轨?

  廉租房与公租房都属于租赁房,但面向的群体并不完全一样,申请人不容易搞清楚自己适用哪种保障方式,导致申请不够方便。受限于两项制度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今年下半年武汉市将实施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管理。

   原廉租房租户开支是否增加?

  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后,原廉租房租赁补贴家庭支出会否增加?对此,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对原廉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将继续实行租赁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不变,不会增加低收入者的住房支出。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先交租金后补贴,根据每个家庭的应保障面积和保障档次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