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发挥科技比较优势推动创新湖北建设”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先导作用,更好地在科技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大力推进新常态下科技工作的创新发展,根据《“发挥科技比较优势,推动创新湖北建设”大讨论活动方案》(鄂科技办发〔2014〕1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在全省科技系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思想解放、障碍破除、问题化解、效能提升和作风改进。研讨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围绕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改革意识。探索科技体制改革新思路,将科技体制改革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作为各项的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推动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优质高效地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
(二)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工作理念。查找制约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障碍难题,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水平,为推进建成市场导向、资源配置合理、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言献策。
(三)围绕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促进工作效能改进提升。使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全局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机关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各市、州、县科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可围绕上述内容,结合各自实际,确定理论研究课题。
二、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大讨论活动征文自2015年3月开始,至2015年8月31日结束。
(二)组织稿件。各市(州)科技部门不少于2篇,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及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不少于1篇,文章一般不超过3000字。
(三)报送方式。各市(州)科技局统筹安排所辖地区征文活动,并按任务表要求每月10号以前报送文章,附电子版。厅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不定期报送。
(四)评选表彰。征文活动结束后,省科技厅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文章进行评审,召开专题会议对大讨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对具有理论创新意义和重要实践指导价值的文章,作为优秀文章颁发“成果奖”,并结集成册;对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成果突出的单位,作为优秀组织单位颁发“组织奖”;省科技厅将把理论研讨活动与全省科技行政能力大提升工程结合,评选结果运用于今年能力提升大工程标兵评选考核。
厅门户网站及《创新湖北》杂志作为此次大讨论活动的交流平台,将开设专栏及时刊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有关要求
一是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好理论研讨工作作为科技系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搞好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调动各级学理论、用理论的积极性。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直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抓好本处室(单位)理论研讨活动的同时,组织指导好市州科技部门的大讨论活动;各市、州、县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力量撰写高质量理论文章。
二是严密组织,确保质量。要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同志积极参与,结合实际,认真研讨,营造学理论、用理论的良好氛围;要挑选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牵头负责,发挥引领作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稿件的初审和遴选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体现工作特色和创新要求,确保上报的文章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三是抓好转化,推动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把科技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要以此为契机,推动理论研究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开展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为推进创新湖北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对学理论、用理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增强各级学理论、用理论的自觉性。
各市(州)科技部门确定1名大讨论活动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本地区研讨活动,及时组织上报研讨文章,联络员名单于3月30日前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唐镇、江诗钢,电话:(027)87135775,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1.各地市开展“发挥科技比较优势,推动创新湖北 建设”大讨论活动上报学习交流文章任务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