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北省“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3届例会项目”的通知

09.10.2014  20: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3届例会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我省相关项目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

  3.“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送至湖北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向科技部申报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报送“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的同时,请将“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抄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中塞第3届科技例会项目”。未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北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孙刚、余翔;

  联系电话:027-87135823,87135825。

  附件: 1.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2.项目基本信息表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