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实验动物专家的通知
21.07.2017 12:53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和相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要求,为推进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省科技厅拟组建实验动物管理专家库,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专家推荐工作。
一、 推荐专家条件
1、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
2、从事实验动物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熟悉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最新发展状况;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
5、无不良科技活动记录。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实验动物专家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30日前寄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
2、省科技厅不受理专家个人寄送的信息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祥
联系电话:027-871358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省科技厅条件处(430071)
2017年7月19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21.07.2017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