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国科办创〔2015〕20号)的要求,现将省科技厅组织推荐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各推荐单位将所推荐的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推荐理由5项基本信息报送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网上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创建专家账号并通过短信、邮件向专家本人发放。
3.专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 http://expert.most.cn ),于5月10日前充实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至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通过系统将专家信息向科技部推荐。
二、有关要求
1.本次由省科技厅组织推荐的专家主要为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部属高校、中央在鄂科研院所和企业原则上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2.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专家,企业按属地原则由市州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推荐至省科技厅。
3.各推荐单位务必对照入库专家标准(见附件2),严格遴选和把关,不得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对所推荐专家信息真实性负责。于4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报送至省科技厅计划处(211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上传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表格电子版为excel,电子版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4.联系人:苏历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59
附件:1、 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格式)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