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宣讲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会的通知

06.07.2016  00:53

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快我省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在创新湖北建设中的积极性,使科技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经费使用、审计及出国管理等最新政策,省科技厅定于7月8日在武汉举办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宣讲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中央驻汉科研院所(中科院武汉分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武汉病毒研究所、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水生生物研究所、武汉植物园、水利部中科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分管科技工作的院所领导1人、科技处(室)处长(主任)1人、财务处(室)处长(主任)1人。

  2、省属科研院所(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植保土肥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果树茶叶研究所、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省生物农药工程中心、农业经济研究所,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省化学研究院,省机电研究设计院,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省建筑材料工业研究设计院,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省专用汽车研究院,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分管科技工作的院所领导1人、科技处(室)处长(主任)1人、财务处(室)处长(主任)1人。

  3、部分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分管科技工作的校领导1人、科技处(科发院)处长(院长)1人、财务处处长1人。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8:30,会期一天。

  地点:武汉楚源大厦(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8号)。

  三、培训方法与内容

  培训会采取集中解读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相关业务处室领导讲解。主要内容有: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人员出国、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审计等最新政策解读。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参会范围通知本单位参会人员参加会议。(请中科院武汉分院、省农科院分别通知所属院所)

  2、请各单位提前收集需答疑问题,培训会上将集中解答。并于7月6日17:00前与报名回执一起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省科技厅。(请中科院武汉分院、省农科院分别汇总所属院所参会人员信息,统一反馈至省科技厅)

  3、请参会人员于7月8日8:20前入场就座。在汉单位不安排住会。

  4、 参会人员回执和问题收集电子表格请直接到[email protected] (密码:zfc123456)下载。

  联系人:陈玲芝027-87135835、13419636299

  门玉英027-87841423、1587239907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6年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会参会人员回执

  2、 2016年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会问题收集

  3、 路线图

                                                                  湖北省科技厅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