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合作 服务支持中药传承发展国家药监局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签署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合作协议

17.07.2019  17:03

  6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签署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合作协议,成立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研究院)。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利,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安龙出席并致辞,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副局长徐景和、陈时飞出席。  

          李利指出,开展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合作,是国家药监局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落实中央有关加强药品监管工作要求,深化双方合作的战略举措,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务实行动,对进一步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智力优势,推动中药监管科学发展,加快中药现代化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合作各方能够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研究合作机制,大力培养职业化、专业化监管人才,搭建相互融合的交流平台,打造权威的中药监管智库,确保合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李利强调,深化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合作,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和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中药监管科学发展,切实保障中药安全、质量和疗效;二要深入贯彻中药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中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中药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三要加强中药监管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构建以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研究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中药标准体系和上市后监管体系,推动中药监管再上新台阶。
  黄璐琦表示,中国中医科学院将利用自身学科完备、链条完整、国家级研发平台齐全等特色和优势,融合多学科知识体系,提供多方位技术支撑保障,利用各学科先进的知识理念把中药监管的研究带入更宽广的科学领域,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中药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徐安龙表示,中医药是我国的独特资源,用中国智慧构建中药监管体系的关键在于人才培养。北京中医药大学在中药监管科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学科优势,新成立的中药监管科学研究院将依托学校的教育资源优势,构建起完整的中药监管人才培养体系。
  根据合作协议,国家药监局与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将在破解中药审评与监管难题、推动中药创新的政策研究、加强中药监管科学人才培训工作等多方面开展合作;与北京中医药大学设立中药监管科学研究院,将在中药监管科学学历教育、中药监管人才培养合作、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中药智慧监管模式等多方面开展合作。